羊城晚报讯 记者郭思琦、通讯员交宣报道:2月3日,记者从广州交警获悉,为调节道路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市民生产生活出行需要,2月6日起(下周一、正月十六),广州恢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据悉,“开四停四”是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实行的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

对于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将按产生违法行为的自然日数量计算其违法行为次数,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1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每次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据悉,此前为配合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11月21起,广州暂停实施“开四停四”措施。此次恢复“开四停四”距离之前暂停“开四停四”已过去两个月有余。广州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可以关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的出行服务“开四停四助手”留意最新动向。

编辑:邬嘉宏

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