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发布一段视频,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站楼内,一只小宠物狗在来往的人流中时而奔跑,时而停下,最终被人用抄网逮住。

2月4日,机场工作人员在萧山国际机场办理行李托运的区域发现了这只小狗。当日下午1时许,这只狗被人控制后带走。

据了解,这只小狗应该是被旅客用航空箱带进机场的,机场工作人员怀疑是因为近期宠物托运费较高,且限制比较严格,所以狗的主人将其遗弃在机场,但是小狗却以为是自己走丢了。

小狗随后被交给机场秩序巡查中队暂养。机场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小狗的情况良好。如果狗主人想领回小狗,可以携带养狗证尽快前往机场秩序巡查中队领回。如果狗主人一直不来认领,机场秩序巡查中队会主动联系爱心人士收养小狗。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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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网友气愤不已,纷纷表示“没有责任心真的不要养”“养宠物必须有能力把它养到生命结束为止,中途放弃那就别养,没有决心千万别嚯嚯宠物。”“对当事人来说,这条狗给他带来的快乐比不过托运的运费,弃养是早晚的事,只是这个契机比较成熟而已。遗弃宠物犬,与主流道德观不符。”那么,弃养宠物仅仅是道德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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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有宠物救助志愿者发现,救助点的流浪猫狗数量增加了,其中不少是被主人弃养的。弃养宠物行为不但不道德,而且会给社会增添负担,比如宠物被弃养后可能会传播疾病、影响交通、扰民伤民、污染环境等。

可惜的是我国法律对遗弃宠物没有特别规定,只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对于犬这样常见的宠物规定不能遗弃。例如,福建省规定,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弃养,单位和个人随意弃养犬只,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处最高一万元的罚款。湖北省规定,遗弃饲养的犬只的,由养犬登记机关收容犬只,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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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家养动物一般不受保护,只视为个人财产,不具有动物人格权。

宠物在法律上只属于财物,权利人具有绝对的处分权,可以买卖、出租或抛弃。权利人主动放弃财物,没有侵害他人的权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不可能构成犯罪。

只有在被遗弃或者逃逸的动物在被遗弃或者逃逸期间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不管是什么宠物,只要不涉及破坏环境,不是保护动物,一般来说饲养或者遗弃都不会触犯法律。

如果饲养的宠物,即使是被饲养人抛弃的宠物,给他人造成损害,侵犯到他人的权益,受害人可以向饲养人主张侵权赔偿,此时宠物饲养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饲养人明知动物有主动攻击性或携带传染病,则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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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养是造成流浪动物产生的罪恶源头之一;是对无辜生命的伤害和不负责任;也给社会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和负担,尤其是让那些善良的救助人们苦不堪言。目前由流浪动物而产生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层出不穷,有的地方已经走在了国家的前面,出台法律法规重罚弃养行为,国家有必要明确立法严惩弃养和肆意繁殖行为,对减少流浪猫狗的数量至关重要也是迫在眉睫,这是科学治理流浪动物的万全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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