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因为花了80元打车回家,女子光着膝盖被婆家罚跪在家门口。邻居严先生:在跪之前,女子还被罚跑了十几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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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片中可以看到,一名穿着红色棉衣的女子双手倒背在身后,裤子挽到了大腿以上,光着膝盖跪在地上,周围并没有其他家人,只有女子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寒风中跪着。

据邻居严先生介绍,红衣女子和男子是再婚家庭,她的娘家距离婆家比较远,坐大巴车也需要十几元钱的车费。事发当天,女子和丈夫一起乘车回娘家参加自己奶奶的葬礼。

在女子娘家,女子和丈夫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争吵,于是女子便准备独自回家。可是当时没有客运车了,女子便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家,由于路途遥远,车费一共花了80元钱。

婆家得知红衣女子的事以后,觉得花80元打车回家真的太贵了,于是在训斥了女子一番以后,又罚她在空地上跑步。

女子跑了十几圈的步以后,婆家也许是气还没有消,又罚她跪在家门口。

此事传开以后,人们议论纷纷。随后有村里人解释,这名女子头脑可能存在某些问题,婆家也不是真的惩罚她,而是吓唬她一下。

那么,事情真如村里人所说吗?女子婆家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上又该如何来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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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村里人的反映,女子可能存在精神方面的状况,那么这一情况是真的吗?

1、如果女子是在婚前就出现的,而娘家又隐瞒这个情况将女儿嫁给男方的话,男子有权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依法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法律规定,重大疾病中就包括脑子方面出现问题的。婆家如果对女子这一情况不满意的话,完全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2、事发当天,女子是去参加奶奶的葬礼,而从图片上可以看出,女子穿的是红色衣服,根据这一点来说,女子可能确实有些问题。

如果女子是嫁入婆家以后出现问题的,那么婆家更不应当如此对待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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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尽管女子可能存在问题,但是作为婆家,如果虐待女子,那么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1、如果女子确实存在这方面的问题,那么就属于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为了保护女子,她需要一位可靠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近亲属都可以承担监护人。

如果女子真的受到婆家虐待,她的父母可以通过诉讼拿回女子的监护权。

2、如果女子确实被婆家惩罚得比较严厉,那么,婆家的做法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需要注意的是,本条法规只有当事人要求处理才能处置,因此女子如果存在问题,需要其监护人提出,施虐者才能被拘留处置。

3、如果女子的婆家因为矛盾,虐待女子的情节比较严重,那么就涉嫌触犯刑法。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女子婆家确实存在虐待她的行为,根据以上法规,施虐者将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管女子到底怎么样,婆家都不应当如此对待她。作为家庭成员,应当互相尊重和互相爱护,而不是粗暴惩罚女子。

目前村里反馈称,女子的婆家只是吓唬一下女子,并没有真正惩罚她,而村里也已经训斥了婆家,婆家人已经向女子道了歉。

女子的公公更是向女子的父母道了歉,检讨了他们的行为,并且保证以后不再这样对待女子了。也希望女子的婆家能真正认识到错误,不要再这样对待女子。

不管女子的状态如何,夫妻之间都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家庭幸福,生活美满。

对于女子的遭遇,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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