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赵岑雨)男子离婚后拒绝让前妻探望孩子,经法官多次劝阻未果,法院不得已发出“家庭教育令”。

法官向记者介绍,根据去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家庭教育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以发出“家庭教育令”,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令”旨在促进家庭教育,并对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及未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等失职行为予以纠正。

去年年底,德安人王先生以妻子婚后个人生活不检点为由,到德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他向法官诉称,妻子刘女士的行为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发现,王先生与刘女士之间矛盾尖锐、难以调和,且双方均同意离婚,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上能够达成一致,遂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生育的两个女儿,小女儿由王先生抚养,大女儿由刘女士抚养,双方均享有探视权。

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但仅仅过去一个月,刘女士就向法官打电话,称王先生及其父母多次以各种方式阻挠她看望小女儿。查明情况属实后,法官随即对王先生及其父母进行了训诫,告知他们家庭教育需要父母双方共同参与,亲子陪伴必不可少。可王先生一家仍以刘女士个人品行不端,不宜与子女见面为由,拒绝让刘女士探视。

考虑到两婚生女均未成年,父母离婚现状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影响,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官向原被告发出2023年首份《家庭教育令》,要求他们切实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双方对两婚生女都需要多加关注沟通及陪伴。据法官介绍,如果王先生仍不悔改,法官会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督促他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此外,本案中,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均有探视权,如果王先生仍不配合,刘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说道,当家庭结构的完整性遭到破坏,导致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失衡,人际关系冷淡,未成年人很容易形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特点和叛逆心理。监护人之间的矛盾不应牵扯至未成年子女,如若未成年人在家庭中得不到足够的爱和精神支持与满足,往往会向外界寻求精神寄托,发展到一定程度上会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产生不良影响。故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两监护人应亲自陪伴,共同参与,充分尊重及满足未成年子女的心理意愿和需求,使未成年子女在物质及精神方面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即使离异双方监护人也要呵护孩子的情感、参与孩子的生活、不缺席孩子成长的一点一滴。哪怕分隔两地也要想尽设法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及智力发展情况,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每一位家长都应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