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东湛江,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用绳子拖行一只猫,随着男子的骑行,猫咪的皮肉很快被磨掉漏出了骨头,而拖行的路上则留下长长的血迹,猫咪被虐的一直惨叫。据知情人,救助人员到达现场后猫咪已经死亡,男子把猫咪的尸体故意放到路中间,让过往的车辆碾压猫咪的尸体,目前爱心人士已经报警处理。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男子肯定有严重的心理疾病,只不过现阶段男子只敢对着动物作出这种变态的行为,说不定哪天就有可能作出杀人毁尸的事。也有网友表示,这只不过是一只动物,并且男子也没有造成妨害到他人,即使看不惯也不能对男子进行处罚。

从法律上来说,目前尚不清楚被虐的猫咪是别人饲养的宠物还是流浪的动物,如果是别人饲养的宠物,那么猫咪作为主人的财物,男子虐杀的行为则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男子除了要对主人赔偿以外,还要面临拘留罚款的处罚。

如果猫咪是流浪的动物,那么既然没有主人,男子的赔偿责任就不复存在,并且我国现阶段只有一部关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而没有针对一般宠物的《动物保护法》,因此,从动物保护的角度来说,也并不能对男子进行处罚。

但是,男子在公共场所当众虐杀动物,如果给围观的群众造成精神或心理上的不适,从而引起公共秩序的混乱,那么此时就可以按照扰乱公共秩序对男子进行拘留罚款。

总之,男子这样做的目的肯定是出于寻求精神刺激,满足自己变态的心理需求,即使最终法律不能对其进行处罚,做出这样的行为也是没有教养的。

最后欢迎大家多来看老洋,遇事不慌张,办事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