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号

(2023年2月7日朔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 命:

王静(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娟(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永红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蔡玉龙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卢晓刚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敏(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慧芳(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句红霞(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亚运(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雅琼(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金梅(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卫民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永保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心钰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冯 智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彩清(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向东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齐生慧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蔡双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陆志强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闫小妍(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培文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丽丽(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吕慧兰(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边军安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国栋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白叶祥(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治军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英(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善晓利(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秀枝(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志华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冬梅(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穆晓琰(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晓玲(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翼宏(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乾挺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马海霞(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吉继英(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雁铭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宁保全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郝忠祥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许雄伟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解晓花(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姬玉成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京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明存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石建业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静瑶(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秦晋国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助编:赵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