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脚还在大张旗鼓地报道泰国副总理接机中国游客,鼓励大家出境游,后脚湖北恩施就限制恩施人前往泰国等八个国家。湖北恩施在打谁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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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恩施市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柬埔寨等八国的紧急通告》称,为更加有效防范、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犯罪,坚决遏制恩施市籍人员非法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它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非紧急、非必要不得前往柬埔寨、缅甸、老挝、阿联酋、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土耳其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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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这三个字又来了,疫情管控期间,“非必要”成了限制大家自由的一种常见方式;疫情结束,想着这三个字终于成为历史,没想到在恩施重出江湖。恩施的这则通告,不像是建议,更像是强制。通告的第二条明确写着:如确有紧急情况因公务、就学等需前往上述国家的,应至少提前3日向户籍所在村(社区)及派出所同步报备(需填写附件表格),并提供公派出差文件、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有效劳动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前往上述国家。未提前报备、审批,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或边检部门拦截劝返的,将按照国务院联席办下发的《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纳入列管,依法执行注销护照、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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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的这则通告能引起热议,是因为本身带有争议性,存在“打脸”嫌疑。通告中“坚决遏制恩施市籍人员非法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它犯罪活动”说明:一、恩施市籍人员在上述八国从事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比较多;二,还有恩施籍人员要继续出境犯罪。这不是地域歧视,是恩施当地自己发布的通告,属于打自己脸。这相当于向全国通告,说恩施人出国搞电信诈骗的多,影响恩施形象。
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文禁止普通恩施人出境前往上述八国,恩施当地自行出台的通告明显“打脸”法律。这则通告恶劣之处在于有罪推定,一下子把所有恩施人都当作潜在去上述八国搞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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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我国试点恢复赴泰国等20个国家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中国游客走出国门,有利于中国旅游业复苏,有利于重振全球旅游市场,带动相关就业。恩施的限制出境,更像在“打脸”出境游相关措施。
有网友指出,通告限制去上述八国,挡不住真正想出国搞电信诈骗的,他们可以通过第三国中转前往目的地。有心人可以轻松通过第三国中转“打脸”恩施的这则通告。
这样一个既涉嫌歧视恩施人又违反法律的“打脸”通告,相信最不满意的不是全国网友,而是恩施当地人。果然,恩施方面很快“打脸”上述通告:2月8日,恩施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工作人员称,这份《通告》已删,恩施市市民如果要前往这八国工作、旅游、就学、商务洽谈等,前往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出入境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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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出境搞电信诈骗的,绝大多数都是把对象瞄准国内同胞,因其在境外活动,打击难度很大,国内不少人成为受害者。打击出境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非常重要,但不能简单粗暴,更不能为了打击犯罪而违法违规。希望相关部门在出台类似规定的时候,慎重一些,不要出现类似“打脸”行为,既影响当地形象,又影响相关部门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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