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老师、强奸、猥亵、女童
这些词都出现在同一个案件中
每个人都会觉得心疼
而这样的案件居然真实存在
2023年2月7日,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教师猥亵、强奸女童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终身禁止被告人刘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庭审现场
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出台《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贺州市首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法院审理认为
平桂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系小学教师,其利用其教师身份,多次对不满14周岁的女童实施猥亵及奸淫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及强奸罪,应予以惩处。
典型意义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参与教育教学的从业人员,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一环,应学为人师、坚持师德为上。被告人刘某案发时系对未成年负有特殊职责的专业教职人员,本应严于律己、教书育人。但其却利用职务的便利,多次猥亵、强奸不满14周岁的女童,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师德败坏,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较大,应从重处罚,并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
平桂区法院通过设立少年法庭、妇女儿童维权岗,成立专门刑事审判团队等机制,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 辑 | 灰 哥
审 核 | 王晓鲁
来源:平桂区人民法院 作者:常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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