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男子将9岁女孩强行抱进面包车内进行猥亵,被周围群众当场抓获!简直是丧心病狂,事发地山西侯马,近日,“一男子武某玉因强行将女童抱到面包车上进行猥亵被刑拘”的新闻登上热搜,据警方透露,这家伙还是惯犯,贼心不死!武某玉系山西河津市人,曾两次因猥亵儿童罪被河津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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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2月6日15时许,三十岁左右的男子武某,盯上一名9岁女孩。男子跟着女童走了一段路,确定女孩父母不在身边后,突然上前抱住女孩,然后不顾女童反抗,强行将女孩抱到面包车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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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就应该拉出去枪毙,说句实话,这种人很恶心也很变态!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14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强制猥亵对象,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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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此罪的行为人,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有“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等情形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什么是恶劣情节呢?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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