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名女子晚间正在走路,一个尾随女子的男子突然身后从身后伸手对着她胸部的位置就用力一捏。把女子吓得大叫一声,当时慌张的都不敢去抓住对方。报警查询监控后发现,对方竟然是一名小男孩,可能还是一中小学生。
本来女子一边走一边在看手机,突然一名穿着蓝色长袖,戴着口罩的男孩,突然快步冲向女子伸手摸向女子胸部抓去。女子被突如其来的袭击吓了一跳,下意识用包挥对方,但小男孩询问转身跑掉了。在调取监控后,虽然对方戴着口罩,但一眼就可以看出是一个小男孩,目前,此事还在处理中。
女子讲:“他跟了我好久,我看他年龄小,放松了警惕。”广东广州,一名身穿薄纱上衣、内穿小背心的年轻女子在路上行走时看着手机,一名小男孩突然伸手袭击其胸部,女子反应过来时,小男孩已转身正逃离现场。
很难想象,这样的事情竟然是一个孩子做出来的,而且从孩子的行为举止来看,显然已是犯罪,既然现在已经报警,而且监控也录下了这个行为,那警方在受案调查后,找到男孩只是时间问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4条规定》
猥亵他人,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他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方法针对他人实施的,具有性的意义,侵害他人的性的决定权的行为,例如搂抱、亲吻、舔吮、扣摸等。
刑法也规定了强制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说这名男孩不满16岁,而且其行为也没有严重到触犯刑法责任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规定,是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但是即便孩子不需要接受行政拘留的处罚,不代表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明确监护人的情况下,可由监护人进行赔偿,不明确监护人的情况下,可以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来负责,他们要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当事人有权要求孩子的监护人进行赔礼道歉,如果受到惊吓或者受伤,也可以要求孩子的监护人进行赔偿。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