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飙》 一剧大火,剧中毒贩“钟阿四”一角的饰演者韩朴俊,即知名歌手含笑 14 年前曾吸毒的陈芝麻烂谷子旧事,也被人翻了出来。

2月11日,《狂飙》剧组紧急对韩朴俊进行切割,连夜发布声明,称“对涉毒零容忍”,删除了剧中涉韩片段,即对韩朴俊进行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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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凌晨,韩朴俊公开道歉,称:“人这辈子千万别走错,走错一步就再也无法回头”,可怜兮兮的。

我对剧组声明的违背法治精神,严重不满。重新拟写声明如下。因为未获授权,当然只是戏拟。特此声明

严正声明

我方关注到有热心观众指摘本剧特约演员——毒贩“钟阿四”饰演者韩朴俊曾涉毒,经慎重研究,现特作声明如下:

1、经核实,韩朴俊即前知名歌手韩笑(含笑),确曾于2009年,因在家中吸毒(冰毒、摇头丸),被北京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2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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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是法治国家,“法不溯及既往”是项基本法治原则。坊间俗称的对涉毒、涉嫖等失德艺人的“封杀令”,即《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系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2014年9月29日出台。该令处在部委规章的位阶,不得抵触于法律法规。故而,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该令只能约束2014年9月29日起,因涉毒、涉嫖等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查处的艺人,而覆盖不到2009年被查处的韩朴俊,及2014年5月 因嫖娼被北京警方治安拘留15日的黄海波。

3、韩朴俊2009年因在家中吸毒被北京警方查获,被处以治安拘留12日处罚,受到为期三年的戒毒监管,后未发现复吸,其并曾当选“北京市戒毒形象大使”。

鉴于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罚当其过,又要给人出路,是我国的基本政法政策;《禁毒法》第52条亦明文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我方同意让韩朴俊作为特约演员参演《狂飙》一剧,并无任何不妥。并且,作为由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局、中央政法委政法综治信息中心负责指导、把关的剧组,我方亦因拿出容许改过自新人员参演的气度、担当,为消除社会歧视,起到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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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分热心观众、网友指出,应对韩朴俊“零容忍”,封杀到底,我方实难苟同。 《狂飙》剧中,另一角色“老默(陈金默)”的故事,有心人可以细品。

刑警安欣告知抢劫犯老默还有女儿在世,女友黄翠翠并未打胎,劝导他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老默听进去了,积极改造,拿到了一摞子的奖状证书。可当他服刑期满,回归社会,社会不接纳他,工作找来找去找不到,因此老人也不同意把孩子转交他抚养。后来,是高启强收容了他,供给住处,供给鱼档经营,他遂被高启强收买为死士、杀手。社会的歧视,拒斥,逼出了他的反社会人格。在他眼里,除了安欣、高启强,其它任何人都能杀,高启强让杀谁他就杀谁。公务员阶层的刑警队长曹闯,他杀;商人阶层的涉黑企业家徐江,他杀;游民阶层的毒贩光头勇、钟阿四,他杀;平民阶层的工人李顺、商贩戴永强、村主任之子李宏伟,他也杀。改过自新人员一旦因社会歧视、拒斥,无法正常回归社会,生出反社会倾向,那就是颗定时炸弹,其报复社会起来,对其它社会成员,是无差别报复的。逼反改过自新人员,绝非社会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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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媒体本是社会公器,不应把屁股坐到官本位一侧去;媒体本应是公权力运行的监督者,而不应成为权力的附庸。近日,人民日报客户端、人民网、中国新闻网及《新京报》等所谓主流媒体,对我方同意韩朴俊参演《狂飙》一事,连发苛评。诸如《新京报》评论鼓吹:“‘劣迹艺人’的身份已成为含笑洗刷不掉的污点,他本人已经不再适合从事演艺职业……一朝有‘劣迹’,终生遭‘封杀’”。这般赶尽杀绝,一棍打死的论调,有违法治精神,丧失人文情怀,实在让人遗憾。

提请媒体人,还是少干把绳子往脖子上缠绕,越缠绕越紧这样的事情 ,且不管这脖子,是剧组的,还是媒体的。同在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的管下,今天媒体人铆足劲鼓吹“失德艺人封杀令”无妨突破“法不溯及既往”及“过罚相当”的法治原则,进行无限追溯,无限上纲上线;那么,保不准哪天,上峰同样也可能出台个“失德(如赌博、收车马费)媒体人封杀令”,并且同样的不讲“过罚相当”及“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一票否决,一朝犯错,终身禁业。要真有那么一天,到时可别后悔搬石头砸人,最终砸到的,也有自己的脚,现在的所作所为,也是在给自己挖坑埋雷。

影视剧《狂飙》剧组

2023年2月14日情人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