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一则起诉书。

起诉书内容显示:男子张某某与妻子曹某某到民政局准备办离婚手续时,因看到妻子与其男朋友一同前来,张某某觉得自己尊严受到伤害,争吵中朝妻子脸上扇了一个耳光,致其当场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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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当地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曹某某此次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检方认为,张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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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

“侮辱性极强”就能动手?

极目新闻对此发表评论称,很多网友认为,“曹某某带着男友来办离婚”这个举动是对张某某赤裸裸的挑衅,其尊严受到伤害,被激怒之下出现不理智的行为应该“理解”。但不论什么理由,不论在什么场合,这就是赤裸裸的家暴啊!

从现有披露的信息来看,我们既不知道曹某某带男友来和丈夫离婚的动机,更不知道他们出于什么原因要离婚。在事情并不明朗的情况下,新闻留言中大多是丈夫打妻子行为的“理解”,着实让人费解。丈夫对妻子动手,就要考虑相应的法律后果。夫妻双方遇到矛盾纠纷,应该走合法的途径解决才是。

夫妻感情走到尽头,引发的因素很多。可以通过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绝对不能以错误的方式——特别是实施暴力来报复对方。退一万步说,带着男友来办离婚,的确存在“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的可能,也容易让人丧失理智。但是,公然打人,只会让自己陷入被动,也会付出代价,得不偿失。

总而言之,婚姻中夫妻互相忠于对方,是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婚内出轨,有违社会公序良俗,也会给自己带来“差评”,更会带来不可预知的后果。夫妻双方处理感情问题,遇到矛盾纠纷,更要理智、理性,如果无挽回余地,就好说好散一别两宽。否则,真有可能两败俱伤。

来源| 新闻晨报综合中国检察网、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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