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科技攻坚、末端管控”的管控模式,持续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辖区大气环境质量。

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

东营经济开发区通过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对已登记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实时监管。对物流园区、重点企业、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等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督促业主全面开展编码登记。截至目前,已完成2000余台机械编码登记。

加强机械登记备案“电子档”管理

东营经济开发区督促施工单位在“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小程序进行“进出场登记”。定期会同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纳入检查重点,督促项目建设主体单位完善机械备案管理。

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

东营经济开发区按照“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原则,在对各园区、街道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全面摸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大气环境质量、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等实际因素,划定了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全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分为核心禁用区和一般禁用区。核心禁用区主要包括主城区居住、文教、旅游等集中区域,一般禁用区主要包括核心禁用区外的其他建成区和各功能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驻地。

自2023年1月1日起,核心禁用区域范围内禁止使用达不到第三排放阶段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该区域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应符合《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GB36886-2018)中的IⅢ类限值要求。在一般禁用区范围内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排放阶段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明显可见烟和列入报废更新名单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污染影响

非道路移动机械多使用柴油发动机,相对于机动车而言,普遍以柴油和重油为主要燃料,耗油量高,单机排放量较大。目前全区已完成2千余台机械环保号码注册登记编码工作,因其使用数量多、排放强度高、作业范围广,已成为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

共同监督

机械所有人、使用人要定期检查污染控制装置运行情况,及时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拒绝使用伪劣油品。山东省已明确提出,到2024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倡导购置新能源、清洁能源机械,加快老旧机械的淘汰更新。呼吁广大市民通过“12345”市长热线或“环保随手拍”等方式,积极举报不按规定注册登记喷码、排放有明显可见烟等违法违规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共同助力污染防治,守护美丽东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