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为了N」
前段时间有个朋友问我:
“你觉得什么叫分享?为什么每次我把东西分给别人的时候,都觉得不开心。”
我没有回答她,因为那时的我也不懂什么叫分享。
总觉得很多时候,我们把东西分享给别人,分的是人情,是社交,以及某些道德意义上的绑架,而不是因为我想看到你的笑容。
记得那次我正坐在出租屋里,看着停电的黑暗屋子,母亲给我打了一个电话:
“刚刚你一个表弟来家里,在听闻你作文成绩还不错后,就进到了你的书房,他看中了几本书,走的时候带走了。”
我一听,不禁有点急,忙问道:“是哪几本?”
母亲不耐烦地说了几个她看到的字,并说道:
“不就几本书而已,你急什么?这不是看你里面写了很多写作笔记,我就推荐给你弟了。反正你也看完了,你就当你在分享写作技巧。好的东西,分享给别人,你弟弟以后作文进步了,你不也沾光吗?”
我刚想反驳,母亲已经挂了电话,一时间我觉得有点不太好受。
不是我不乐意把好的东西分享给别人,而是这个好东西我自己也只有一份。
我给送我书的朋友打了一个微信电话:“你初中时送我的第一本书被我妈以分享的名义送人了。”
朋友满口说着不要在意,再买一本送我。
只是那还是原本那本吗?
记得小的时候家里管得比较严,所以一直到初三毕业,我也没买过课外书,书架里一直全是教科书。
被母亲分享的其中一本是朋友在生日那天送我的第一本书,里面有朋友亲手写的祝福;有我第一次看时记录下来的笔记;有影响我文章风格的滥觞;以及再也没法买到的第一版。
我突然在思考母亲,乃至众多亲戚、领导、同事经常在生活中提到的那个词“分享”。
“我今天忘记带饭了,你的盒饭分我几口吧。”
可我连早餐都还没吃,真的很饿。
我一度在想这叫分享,还是叫因各种外在原因、不好意思形成的被迫同意?
在被迫接受分给他们的时候,我真的很希望我是自私的,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出那句:
“不好意思,这个对我有纪念意义,我只有一份。”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也因为父母从小孔融让梨式的教育方式接受了这些被人情、社交覆盖的所谓分享定义。
直到朋友给我看了一个视频,视频里有个父亲带着孩子去面包店,孩子特别喜欢手里的面包,爸爸问他:“如果我是你的同学,你可以把手里的面包分享给我吗?”
孩子把面包分成了大小两半:“你是打算把大的给我,还是小的给我?”
“小的给你,因为我很喜欢,下次买了再分大的给你。”
这时候父亲说了一句话,触动了我很久不曾站在自己角度,为自己说一句话的心。
“没错,你可以分给别人小的,因为你很喜欢这个面包。分享本就是把自己多余的东西分给别人,而不是把你真正喜欢的东西分给别人。”
一直在想,我们从小所接受的“孔融让梨”式的分享是否适合?
父母、老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把自己认为好吃的、好玩的分享给朋友。
但这样的分享建立起来的主体限定是什么?是分享的受体,即对方。
是的,是我的东西分享给别人,那为什么分享主体不应该是我呢?
学校和家庭从小教给我们的为人处世是奠定我们美好品质的基础没错,但这些基础是不是应该建立在和谐的本质上。
想起之前考研尘埃落定后的那段时间,有个学妹说想要我文学理论等那几门专业课的参考用书。
我委婉地表示了不能把书给她的原因,大概是因为我是比较念旧的人,书里有那段时间努力总结下来的每个知识点,觉得很有纪念意义。
而学妹在听闻我的解释后,也表示了理解。虽然我没把书给她,但我把总结的电子版知识点分享给了她。
所以说我愿意分享给你是因为我想让自己和你都开心,而不是因为我应该因为某些关系给你。
就像傅首尔在奇葩说里曾说过的一句话:
“当孩子有100颗糖时,他怎么会介意分享。可当他只有一颗糖,你又凭什么叫他大方?”
这句话明确地点出了分享的两个要性:拥有量和自己的需求性。
我饿了,所以我必须吃,但我只有一份盒饭,我不能分享给你。而当我有不止一份盒饭时,我就可以分给你。
其实一直觉得分享和爱情是一样的,都是需要分寸感和自私性的,就像我们不可能和别人分享自己爱的人。
它不同于“共享”所给出的定义,更多需要的是我们学会如何去遵循自己的情感诉求。
生活和成长的确磨平了我们很多棱角,但圆本就不是最稳定的结构。我们应该将其内化成自己成长过程的垫脚石,而不是妥协。
当你想要分享之前先问问自己我愿意吗?这个东西分出去了,我还有其他多余的吗?
如果对方因为你的合理拒绝理由而选择埋怨甚至诋毁你,那更不需要觉得遗憾丢失了一个朋友,应该庆幸自己认清了一个人。
所以在你愿意的时候再去谈分享,
而不是为了所谓的人情世故去委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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