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而言,赏赐、封赠、赠印、辍朝、谥号五者构成明前期士大夫的国家礼遇体系。

(一)赏赐

永乐到正统期间是士大夫被皇帝赐宴和赏赐最为频繁的时期。明中期以后,士大夫被皇帝赏赐,特别是被赐宴的次数明显减少。

除了皇帝赐宴外,皇后也可以在坤宁宫赐宴于朝官命妇。如永乐三年正月,永乐三年二月皇后生日,永乐三年十一月冬至,永乐四年正月,永乐四年二月皇后生日,永乐四年十一月冬至日,永乐五年正月,永乐五年二月皇后生日,永乐五年四月皇帝生日,都记载了皇帝在奉天殿受朝贺,宴请文武群臣;皇后于坤宁宫赐宴于品官命妇。

(二)封赠

1、祖父母、父母、妻子

士大夫入仕为官后,依据其官阶和功业的不同,其父祖与妻子都可被赐予封号,以示褒奖。

洪武二十六年确定规制,对于文官父祖的封号,最高可推封到文官三代:父亲、祖父、曾祖。金幼孜在《赠奉议大夫刑部郎中郭公尚礼墓碑铭》中指出“洪熙改元之初,朝廷推恩,群臣封赠其祖父母、父母如制。”《赠骠骑将军中军都督府佥事李公墓碑铭》中记载李英祖父李秉臣、父亲李通均依靠李英功勋被“赠骠骑将军中军都督府都督佥事”,祖母刘氏,母亲张氏,其妻子高氏皆封赠夫人。

杨士奇应杨荣之请为其祖父母、父母所写的神道碑中也记载了洪熙改元后的这次推恩臣子的举措:“洪熙元年正月,朝廷推恩,群臣封赠其祖父母、父母如制,而始自贵近。”杨荣祖父杨逹卿、父亲杨伯成被封为“资善大夫太子少傅谨身殿大学士”祖母谢氏、阮氏,母刘氏皆为夫人。

杨荣记夏原吉的祖父和父亲依据夏原吉的官品而被赠予封号,其祖母、母亲、妻子被封为一品夫人。林君是永乐八年进士,翰林编修承事郎。杨荣在《文敏集》中对朝廷追赠林君其父封号时指出“赠其父如君之职。”赠予其父与其子相同的官品称谓。此次封赠发生于“土木之变”后,其政治用意在于激励臣子尽忠国家。

1)、依据官品等级决定封增几代父母。最高可达到曾祖父母,最低层是父母和妻子;又依据官品的等级封赠不同称号,从夫人、宜人、孺人、安人等划分。

2)、封赠既是对士大夫功绩的肯定,又成为士大夫身份的象征。杨士奇在为梁王府长史宋子环的母亲孙氏所撰写的墓志铭中说明孙氏“以子贵封太宜人。”

3)、命妇的品级依其夫官阶的变化而改易。杨士奇的《兵部职方员外郎周君妻宜人王氏墓志铭》记载:“兵部职方员外郎吉水周君之配王氏,初以其子叙贵封孺人,后以职方贵封宜人。”说明品官命妇的品级可以依据其丈夫或儿子官品的升降而改易。

洪熙元年二月,封赠杨荣父祖之时,因杨荣官职为太常寺卿兼文渊阁大学士、翰林学士,官衔为正五品,上封赠到其祖父和祖母。而宣德五年八月,再次封赠杨荣父祖之时,因杨荣此时官职为工部尚书兼谨身殿大学士,官衔为正二品,上封赠到其曾祖父和曾祖母。

2、荫子

对年龄小,不能直接授予官职的品官子弟入国子监读书,称为“荫监”或“荫生”。官生和恩生在官学毕业后,依据规定授予官职。这样品官子弟就可以不经过科举考试而直接进入官僚队伍。如升散骑舍人耿炳文之子耿瑄为尚宝司卿。

明前期士大夫子弟多以此种方式入仕为官。如杨士奇子杨谡为尚宝丞,杨荣曾孙杨业为建宁指挥,杨溥孙杨寿为尚宝司丞,夏原吉子夏瑄以荫为尚宝司丞,蹇义子蹇英以荫为尚宝司丞。其中东王是吏部尚书王直,西王是礼部尚书王英。

(三)赠印

仁宗、宣宗两朝给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金幼孜几人赐予印章,赋予其密封言事权。“赐吏部尚书蹇义及杨士奇、杨荣、金幼孜银章各一,曰‘绳愆纠缪’,谕以协心赞务,凡有阙失当言者,用印密封以闻。”“绳愆纠缪”印最早为洪武时期河南等十三道监察御史所佩之印,每道两枚。奉命巡按地方的称为“巡按某处监察御史”,“铜印直纽,有眼,方一寸五分,厚三分,八叠篆文。”与监察御史所佩铜印不同之处在于此时赐予蹇义等人的印章为银质。

1、蹇义在仁宗朝被赐予“绳愆纠缪”银印,印章的用意在于希望蹇义对朝廷的弊政能够有所匡正,密封以进,直达御前。后又被赐“蹇忠贞印”银印,用以褒奖蹇义的忠勤功绩。宣宗即位后赠送蹇义印章为“忠厚宽弘”。

2、夏原吉在仁宗朝同样被赐予“绳愆纠缪”。宣德三年二月,被赐银印为“含宏贞靖谦谦斋”,用以褒奖夏原吉的德量;另一银印为“后天下乐”,用以表扬夏原吉的忠勤;第三枚银印为“傅保之臣”,褒奖夏原吉的寅亮。同时申谕:“自今朕有过举,卿但具奏以此封识进来,朕不惮从也。”

3、杨士奇在仁宗朝先后被赐“绳愆纠谬”、“杨贞一印”两枚银印;宣宗朝又被赐“贞一居士”和“清方贞靖”两枚印章,被赐印的同时,又被赠予玺书。仁宗赐印的目的在于赋予杨士奇等人密封言事的权力,对于皇帝可能存在的过失,允许杨士奇用此印章加封奏疏,“以此封识进来。”这样奏疏就不通过通政司等政府部门,而直接到达皇帝面前。仁宣时期,杨荣和金幼孜也同样被赐予“绳愆纠缪”银印。

仁宗和宣宗赠给三杨等士大夫银印的政治用意有四:其一,仁宣时期君臣关系改善,赐予重要朝臣印章,起到激励臣子的作用;其二,印章是官员密封言事权力的标识,是非常态的政治舆论的发抒方式;其三,赐予大臣印章是维护皇权专制的工具,赐印范围包括了政府六部尚书和内阁大学士,皇帝通过赐予印章,与臣下建立恩属关系。

其四,仁宣激励士大夫的政治参与热情,主动赋予士大夫的政治话语权。赐予大臣银印的现象到正统以后就很少出现,以后的内阁大学士李贤、李东阳、张居正等人虽然权力显赫一时,却没有被赐予银印的特殊礼遇。

(四)辍朝

辍朝的原初目的就是褒奖和激励臣子的政治功绩。

1、明代官员死后辍朝的制度规定

礼部官员考查古制后,建议以宋太宗为韩王赵普举哀的程序举行,但是在此议定的丧礼程序中并没有辍朝日数的明确规定。按照宋代辍朝规定赵普为一品官应辍朝二日,因赵普于宋朝的卓越功勋,宋太宗特批辍朝五日。朱元璋命礼部官员考查赵普丧礼规程的过程中势必也会关注到辍朝的部分。到洪武十年十月,卫国公邓愈故后,丧礼中开始包含辍朝三日一项。

2、官员死后辍朝的激励和教化作用

死后获得辍朝待遇的文武大臣,大多是对时政产生重要影响和起关键作用的人物。其个人品行、道德操守和政治修为也往往被官僚群体所效仿,对他们的辍朝是为天下臣子和士人确立道德模范和政治榜样,也透视了当时时代的政治风格和政策走向。死后获得辍朝礼遇对官员来讲是一项莫大的荣耀,官员若想死后能获得类似国葬的辍朝礼仪,就必须尽职尽责、效忠朝廷。

一旦某位官员死后享受到朝廷的辍朝礼遇,不论是对官员个人,还是对整个家族来讲都是盛大的恩泽。这一荣耀迅速被记入这位官员的神道碑铭、墓表、圹志、哀辞、行实、家谱、年谱、文集中,在官僚队伍中间和官员的家乡获得普遍的传颂。传颂既为官员博得美好的名誉而流芳史册,又可以激起后人刻苦用功、光宗耀祖的热情。

(五)谥号

官员死后获得谥号的礼遇,自西周开始,历春秋战国,逐渐成为对官员生前功业成就进行品评褒贬的重要方式。唐宋以后,官员谥号更多为褒奖之意,原则上必须是三品以上而又功勋卓著者方能得到朝廷的赠谥。

1、明代官员获得谥号之制度规定

官阶品级和政治功绩是官员能否获得谥号的两个标准。官阶品级规定为三品以上:“国家谥法,非三品以上两京大臣不得与。”但是也有官阶在三品之下,却因功勋而获得谥号的官员,此属特例。

政治功绩和道德操守是决定官员能否获得谥号的另一重要标准。文武大臣死后,由所在部门依照惯例上请朝廷请求加谥,文官归吏部,武官归兵部,考虑其生前的政治功绩和道德修为。即便是三品以上大臣,如果生前无突显的政治功绩,死后亦不得谥。谥号是对文武大臣功绩的肯定,有明一代,多为褒奖,绝少恶谥。

2、明代官员获得谥号的情况统计

明代官员死后获得谥号始于吴元年,主要面向武臣,这种趋势一直延续到永乐朝。仁宣以后文官死后才逐渐获得谥号的礼遇。

3、谥号议定与文官评价

洪武和永乐时期,封赠谥号完全倾向于武臣。获得谥号的文官中进士出身占大多数。文官获得谥号的一共618人,进士出身569人,占文官群体的92%。明代中后期日益呈现“科举社会”或“进士政治”的特色。文官谥号多以“文”字为首字,用两句八字对其学业和功绩分别进行评价。首句用“勤学好问”和“敏而好学”等语句评价其学业,后句用“应事有功”和“安民立政”等语句评价其功绩。

其他对士大夫的国家礼遇还包括赠予诰文、赠予勋职、增加俸禄等。内阁大学士三杨被赠予尚书官衔,支取双俸。又如洪熙朝,官员归省期间,国家给予经济资助。

明前期赋予士大夫国家礼遇的政治寓意在于激励臣子、教化社会,同时强化了士大夫的自我认同。国家礼遇在朝堂和社会中的传播和宣传增加了士大夫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入仕为官成为明前期读书人普遍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