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刚发布的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承包地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因此也有不少人疑问:承包地集中归并,难道这意味着承包地要有大调整,要打乱重分了?

恰恰相反,“小田并大田”并不意味着承包地要进行大调整,而是要确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地保持整体稳定。怎样理解这句话呢?

今年的一号文件中还指出要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确保全国土地保持整体稳定和承包期延长30年的顺利延包工作。其中工作的要求是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基础上进行的。由此可见全国农村承包地的整体稳定是以后很长一段时期内的工作方向和整体目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以前大集体时期,农村土地大家一块耕种,一块收获,粮食也是悉数归入集体公仓。这种土地生产形式再后来就不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生产积极性下降,大锅饭越来越“不好吃”。于是就有了我们现在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关系,将村集体的土地按照地力水平等分为一、二、三等地,好地分完分赖地,这样农户们大家都能分到好地,也都能分到赖地。这种承包到户的生产形式,充分调动了当时村民的种地积极性,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可谓是“成于斯也败于斯”,当时看似完美的土地发包形式在当今却又再一次阻碍了农业的生产。承包农地按照地力优劣划分的确体现了公平分地的初衷,但这种分地方式也直接造成了目前承包地细碎化的问题。当时由于落后的生产力水平,耕地细碎化问题并没有对农业生产造成很大的影响,在一定时期内反而极大促进了农业生产,另外细碎化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产品多元化种植发展,这对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也都是极有利的。但是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生产条件逐渐提高,耕地细碎化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而且弊端逐渐占据上风。

土地细碎化,农业生产负外部效应增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土地细碎化现象是目前土地集中集约化经营的主要障碍之一。比如农民稀碎化利用现状,不能很好地投入农业大型科技化机械。一个承包户一亩三分地还分布村庄周围的几处地块,一块几分地,大型生产机械根本就下不了地,还没开始工作已经又到地另一头了,另外机械还会留下土地耕作不到的边边角角,机械越大,死角就越大。因此细碎化土地降低了农业的产出水平,阻碍了农业机械化的进程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生产力倒逼土地资源重新分配

有人会说,那我还是“牛+甩鞭”的种地方式,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不行吗?行是行,但是有句话:不进步就是在退步,退步的结果就是被淘汰。有人还会继续问,难道一个农民身份还有人跟你抢吗?确实,当下的小农生产受生产效益制约,已经慢慢不再符合农业生产形式了,即便是自己不放弃土地,农业生产“高投入、低产出”也将逼迫着你放弃土地。当下农村土地的大量撂荒、闲置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

难道撂荒、闲置的土地,真的没人愿意耕种吗?非也,社会中还有一大批愿意种地,希望从土地中刨金的人,无奈他们手中没有土地。农户们高投入、低产出,被迫放弃耕种,难道这群人就可以盈利并获得较大的种植效益吗?是的,他们凭的是科学的种植技术和经验,现代化的种植理念,当然最重要的是土地集约集中利用可提高生产效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就倒逼着农村土地资源的重新分配。但是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大,仍是依赖于土地生存和生活。如果将全国耕地大规模调整、重分,这被淘汰的农民便因失去土地而失去生活保障。因此国家不是让其退出土地,而是更加保障其土地权益。然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适度放活土地权益,通过土地流转、托管甚至有偿退出等形式,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

而适度活化的土地通过流转、托管,逐渐集中集约利用,并逐渐集中到那些愿意种地又有能力种地的种田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手中。这样土地生产效益低下、大量撂荒、愿意种地得不到土地的问题都得到了解决。这就是为什么国家一边明确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一边土地细碎化整合,一边又鼓励土地集中流转集约化利用的原因。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将大幅提高种植效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土地逐渐向少数人手里集中,土地细碎化问题被解决,实现规模化生产,这不仅有利于农业机械化的参与,同时也有利于农业新科技、新成果的转化利用,这对降低生产投入,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生产效益来说是起决定性作用的。

另外规划化种植能形成规模效益和市场效益,形得成种植气候,满得足市场需求,引得来市场效益。对于国家来说,这可以更好地调整农业生产规模和种植格局,提升农业生产竞争力,保障国家粮食和战略安Q,这就是土地集中集约化利用的好处。

土地大稳定、小调整,经营权流转“自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对于土地细碎化的集中归并和经营权流转,都是建立在承包农户“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得强制收回农户合法的承包地,不得强制土地细碎化归并,使得农村承包地处于大稳定、小调整的环境下,确保第二轮土地承包再延长30的顺利延包,这对于承包户和流转经营主体来说,土地的整体稳定可以使得自己的土地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承包户可以放心地发包自己的土地,稳定获得流转收益,土地经营主体可以放心地安排自己的长期生产任务,以及对土地和地力水平的长期投入。

你对农村承包地“小田并大田”、“第二轮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和“土地规模化流转和适度规模化经营”等政策有什么要说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