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沧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持续开展道路安全设施、设备排查工作,现将重新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点位向社会公开公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后正式启用。

一、电子警察设备1

1.105国道与沧河线交叉口南向北、北向南。

2.105国道臧小庄村、田村路口南向北、北向南

3.105国道马连坦中学路口南向北、北向南。

4.307国道相国庄村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5.307国道前屯村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6.307国道东崔尔庄村路口东向西。

7.307国道大褚村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8.292乡道薛官屯乡政府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9.290乡道刘进士村路口南向北、北向南。

10.李大路与沧河线交叉口南向北、北向南。

以上路口电子警察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二、电子警察设备2

1.283省道强庄子村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2.283省道与805县道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

3.283省道市看守所路口东向西。

4.331省道与沧河线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

5.331省道王会头村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6.331省道茶棚村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7.307国道东崔尔庄村路口西向东。

8.307国道李天木中学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9.307国道军马站学校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10.104国道兴济南街路口南向北、北向南。

11.沧州北绕城公路达子店村路口南向北、北向南。

12.220省道与建新路交叉口南向北、北向南。

13.新安大道南小营村路口南向北、北向南。

14.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黄河道沧东生态公园路口南向北、北向南。

以上路口电子警察设备,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电子警察设备3

1.331省道张家营村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以上路口电子警察设备,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卡口设备

1.307国道大褚村中学门口人行横道。

2.307国道李天木中学门口西侧人行横道。

以上卡口设备,抓拍: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

五、测速设备

1.105国道杨贾村路段210km+400m至211km+800m,限速为70km/h,测速设备设置具体地点:211km+100m处,南北双向。

2.331省道辛庄村路段124km+800m至126km,限速为70km/h,测速设备设置具体地点:125km+450m处,东西双向。

3.梅李路薛官屯村路段7km+700m至10km+550m,限速为70km/h,测速设备设置具体地点:9km+100m处,东西双向。

以上测速设备,抓拍超速违法。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