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林女士与丈夫分居十多年,两人平时不怎么来往,林女士一直跟孩子住在丈夫名下的一套独居室里。有一天,丈夫对林女士说,要把这套独居室卖了,换成两居室。第二天,中介带人上门看房,林女士从中介那里得知这套独居室做过抵押,再加上后来看房的人太多,林女士觉得不对劲,住处还没找着,就先卖房子。于是,林女士跟丈夫说,先别让中介上来了,找到住处再说。丈夫同意了,并跟卖两居室的人打过招呼,让林女士和孩子先搬过去住,不用装修拎包入住。

然而,丈夫并没有让她去看房,只让孩子去,等孩子进去转一圈不到5分钟就给带出来了。回来的路上,卖房人就跟孩子说,把钱交了,这个房过不了户,大概两年以后才能过户,要不然税费太高。孩子跟林女士说了这个事后,林女士心里七上八下的,就找中介咨询,问这样等2年靠不靠谱?中介说,哪怕掏几十万税把这个房子买下来也比等两年合适。林女士将此事告诉丈夫,而丈夫却让林女士来掏这几十万,这让林女士感到很诧异,认为这钱不应该是她掏,因为丈夫挣了钱也没给过她生活费,何况一下要掏这么多钱。丈夫说,要是不掏这个钱,人家就不让住了。

林女士称,这个房子是婚后买的,以前是林女士公公单位分的,2019年买入,丈夫将该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交了税钱,就给买下来了。现在,丈夫要卖该房,林女士将面临居住危机,想跟丈夫离婚,但又不知道怎样争取房产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为此,她向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夏广域律师进行咨询,希望此事有个万全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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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根据林女士的案情,夏律师给出以下建议:

第一、要搞清楚该套独居房屋有没有被抵押。建议林女士拿着结婚证去房管部门查询该房屋有没有真实的登记抵押。

第二、如果不同意卖该房屋,她马上通知中介,告诉中介不同意卖这房子,这是夫妻共有财产。在通知中介的过程中,建议录像或者录音,要留有证据。

第三、及时去房管部门做异议登记。因为这是夫妻婚后登记在她丈夫名下的房产,也有可能存在她的份额或者夫妻共有财产。做完异议登记后,谁要再买,房管部门会给他提示,说这有异议登记还买吗?如果她的异议成立后,这个人再买该房就不视为善意,一般情况下,可能有人就不会再买这样的房子了。在异议登记之后,建议15天之内进行起诉。

如果她想离婚,打离婚财产分割官司即可。那么她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在婚姻过程中将属于她的财产份额进行确认。如果她不想离婚,想确定财产份额,在特定情况下,法律是允许的,就是说一方隐匿或者要把财产转移时,她也可以对婚内财产进行确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6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这是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主张分割共同财产的全新的法律规定。

如果林女士去查这个房子有没有抵押时,若登记告知没有抵押,那就没有问题了。因为书面的抵押也没有什么作用,没有登记,不能制约她。如果登记机构告诉她,这个一居室已经有抵押了,怎么办?因为她不知情,也没有签过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她可以马上提起关于抵押无效的诉讼。

这个房子是她和丈夫共有财产,若共有财产在抵押过程中没有签字,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抵押是无效的,但她需要尽快主张自己的权益,从以上几个方面来做准备。

如果林女士想卖这个房子,那么这个风险还是比较大的。换句话说,首先,她无法控制钱款的去向,如果卖房她要签好这个钱到谁手里,而且她这还有抵押,有可能在卖房的过程中,抵押人就来主张要将该房款进行保全,把她的房款拿走,所以卖房就存在较大风险。在卖房之前,建议她可以向法院提出抵押无效的诉讼。

总之,通过林女士的陈述,可以看出卖房的风险非常大。所以,在不了解相关情况时,建议她不要把这个房子出卖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建议大家先找律师咨询一下,聘请律师能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也更有利于自身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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