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燕窝提货卡却提不了货?多名消费者遇到了这样闹心的事。市场监管局苏锦分局执法人员及时介入,积极为消费者维权。

经了解,涉纠纷企业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销售燕窝提货卡,但因第三方公司扣留销售款项,该企业未获得货款便拒绝兑付提货卡。考虑到该第三方公司涉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诉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调解,最终该企业同意兑付50%货款,同时消费者们亦表示认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因此投诉人的诉求应当得到响应及维护。

苏锦分局暖心提醒广大消费者,下单消费前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建议按照自己实际需求充值,不要因商家宣传优惠折扣而盲目冲动消费。同时,要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及时核对余额动态,发生问题便于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