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创新航披露与宁德时代专利纠纷最新进展。公司连发两公告称,针对宁德时代起诉公司侵权的纠纷,福州中院做出民事判决,公司目前为止共需要向宁德时代赔偿5669.8万元。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

经福州中院开庭审理,中创新航于2023年2月20日、2月21日收到福州中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书》,中创新航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发明专利号为ZL201910295365.4的产品;以及专利号为ZL201810696957.2的产品,并就这两项侵权分别支付赔偿3,659.8万元和2,010万元。判决书要求,中创新航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宁德时代专利的产品。

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专利纠纷始于2021年7月,当时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侵犯五项专利,合计索赔1.85亿元。2022年5月,宁德时代将五项专利侵权索赔金额提高至5.18亿元。同年8月,宁德时代又起诉中创新航一项专利侵权,索赔1.3亿元;同时宁德时代还起诉中创新航不正当竞争。

宁德时代也曾公开表态称,尊重第三方知识产权,愿与行业参与者就知识产权授权许可保持沟通合作,也会重拳打击恶意侵权行为,维护市场良性竞争。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

去年11月和今年2月,福州中院分别对两起专利诉讼案件作出判决,中创新航被认定侵害了宁德时代“集流构件和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两项专利,赔偿总计3976万元,停止销售产品;中创新航方面表示将提出上诉。

对于本次判决,中创新航称,将就福州中院的上述判决继续向最高院提出上诉,目前无需向宁德时代支付赔款。中创新航此前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要求判定涉诉的宁德时代专利无效,目前尚未作出裁决。

中创新航去年在申请港股上市的招股书中称,宁德时代上述专利所采用的是已知技术,涉及的专有技术及参数按常规设计,对相关产品的技术创造力贡献有限。

公开信息显示,中创新航于2022年3月递交港股招股说明书,并于2022年10月正式登陆港交所。根据招股书,2019年-2021年,中创新航分别实现营收17.34亿元、28.25亿元、68.17亿元,2021年同比增速超100%。

在国际上,中国动力电池行业已经崛起,占据了相当份额,宁德时代既是国内出货量第一,也是国际出货量第一。但在国内行业格局来看,宁德时代和比亚迪虽然领跑,但是二线电池厂商仍有发展机会,此前很多还在加速产能扩张,竞争日趋激烈,在这样的背景下,相关案件频频出现并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