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既已成为共识

也是法律底线

然而

还是有人

因各种理由

弃底线于不顾

别为酒驾找理由…… | 春季交通安全百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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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酒驾找理由…… | 春季交通安全百日行动

2023年2月1日中午,交警三大队在开发区黑龙江道与横断山路交叉口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13时50分许,一辆冀A牌照小型车辆驶入卡点。

经呼气检测,驾驶人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9mg/100mL,后血检结果为79.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高某某交代,他是去园博园打矿泉水,本来想骑车出去的,但是媳妇同意他开车。“她不同意我也就不出去了。”

原来,这是高某某第三次因酒驾被交警查处,之前已经被石家庄交警查处过两次。

最终,驾驶人高某某被依法予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处罚。

饮酒一分醉,驾车万分险

不仅给自己和他人安全造成威胁

酒驾者还会受到法律处罚

面临巨大的社会代价

饮酒驾驶违法,醉酒驾驶犯罪

酒后驾驶无异于与危险同行

将受到法律严惩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20mg/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

●二次及以上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对于醉酒驾车犯罪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依据《刑法》的规定均构成危险驾驶罪。

交警提示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机动车驾驶人要避免在出门前饮酒,饮酒后切勿驾车外出。不仅亲朋好友要相互劝告,避免同伴因酒驾引发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危险,独自饮酒也要严加自律,保障交通安全,为家人、朋友、社会尽到安全责任。

来源:秦皇岛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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