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公园绿地”

离我们不远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月23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6个设区市、县(市、区)均可申报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推荐不超过2个,试点时间为1年。

日前,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公园草坪、林下空间以及空闲地等区域划定开放共享区域,满足人民群众搭建帐篷、运动健身、休闲游憩等亲近自然的户外活动需求。在山东试点工作中,各试点要建立可供开放共享的绿地台账,梳理公园绿地中的空闲地、可供游憩活动的草坪区和林下空间等,以及周边卫生间、垃圾收集点、售货点、安全监控等服务设施配置情况。开放共享区域应处于地形相对平整,服务设施、应急保障相对完善和便捷的区域,避开存在自然灾害风险以及生态脆弱区域,避开易干扰野生动物繁衍和活动区域。

根据《通知》,从2023年3月起,各试点市、县(市、区)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园绿地中可开放共享区域、开放时间、可开展的活动类型、游客承载量,以及完善设施配套、提升服务功能、游客服务保障等措施。其中,开放用于游憩活动的草坪区域可推广地块轮换养护管理等制度,鼓励各地拓展开放共享的绿地类型,增加绿色活动空间。开放共享区域禁止使用明火。4月至10月下旬,结合实际分批次开放有条件的公园绿地等绿色空间,公布开放共享的区域范围、开放时间、可开展的活动类型、使用要求等,遇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应采取临时关闭等动态管理措施,并通过通告等形式提前通知。

对于试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在评选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时予以优先考虑。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