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结合阜新市参保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对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限调整如下: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城乡居民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不设置待遇等待期,按政策规定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