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黄婷婷被列入失信人员执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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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信息,黄婷婷,1992年9月8日出生于中国江苏南京,是SNH48成员,隶属于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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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下午,丝芭传媒发布消息称,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接到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的通知,因黄婷婷有能力履行有效法律文件而拒绝履行义务,已被法院列入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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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院已对黄婷婷女士采取措施限制高消费。
丝芭传媒表示,遵纪守法不仅是艺术家的底线伦理,也是树立良好社会榜样的基本前提。

希望黄婷婷女士尊重法律法规,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此前,黄婷婷起诉丝芭终止合同,被告丝芭提起反诉,要求法院命令双方终止合同,黄婷婷赔偿1000万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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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双方未就终止合同达成协议,因此黄婷婷提出,双方的终止意见缺乏事实依据,无法成立。丝芭公司根据黄婷婷不履行合同,行使终止权,法院支持双方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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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黄婷婷未能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未能积极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考虑到各种因素,法院认为丝芭要求黄婷婷承担1000万元的违约金,并酌情调整。最后,法院裁定双方终止合同,黄婷婷支付了350万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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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婷婷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被法院列入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依法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核实属实的,可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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