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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泥城派出所泥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旭日路一工地,发现一名叫樊某某的男子所用的身份证与其本人信息有所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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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带所审讯后得知,樊某某1958年出生,实际年龄为64岁,为了方便找工作,其在老家经老乡介绍办理了一张年龄改小7岁的假身份证。

目前,樊某某因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被浦东警方处以行政处罚,警方历来高度重视利用居民身份证件实施违法犯罪情况,提醒市民勿存在侥幸心理试图“瞒天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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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处10日以下拘留。

嗯,你说樊某某做错了没?违法了吗?他确实做得不对,也确实违法了。所以他纯粹是因为爱好打工,64岁了都不好好在家待着领退休工资,非要出来干重体力活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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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么一问,是不是就显得这个新闻特别荒谬啦?要是有选择的话,谁愿意出来受苦受累啊?

国家打击制造、贩卖、使用假身份证确实没错,只不过基层执法人员,有没有想过出台这条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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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为了让你们去工地上抓那些已经超过年龄、但只想挣一点糊口钱的老农民工吗?

远的不说,很多新闻上报道的贪官,都涉嫌伪造身份证,然后用这个假的身份证办银行卡受贿、或者办理护照随时准备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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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还有一种情形就是搞一堆假的身份证,然后拿来转账取款洗钱,这才是要打击的重点对吧?你有本事去调查这些人,把他们抓掉,办几个大案要案啊!跑来查工地的身份证干嘛?

(三)

当然,我也不能说警察全做错了,有时候有些逃犯因为自己原来的身份证被通缉了,所以也会化名到工地上去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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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抓出一两个这样的也行,我也算你为民办了好事,可如果只是像新闻里这种抓了老人伪造身份证打工,我真没法给你点赞。

别的不说,按照刚才的法律条款,他要么交罚款,要么进去蹲10天,那收入从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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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脚趾头都可以想到,这么大岁数出来打工,还不是为了多挣一点钱拿回去养家糊口。光他一个人可能都花不了什么,重点是身后估计嗷嗷待哺的一家人,让他的家人们喝西北风吗?

(四)

咱们国家的法律执行有个原则,民不告官不究,遇到这种情况,警告一下其实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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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人性化的做法是,通过自己的朋友圈或者关系网,看能不能帮他找点力所能及的、适合他的工作来干。

毕竟,我们要想到一点,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防止违法行为给全社会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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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热映电视剧《狂飙》举例,安欣在高启强被拘留放出来后,担心他被唐小龙兄弟欺负,还亲自陪他去菜市场取东西。

说到底,当你在执法的时候就能换位思考,多想一想对方面对的惨淡人生,一定更多的得到群众的赞誉和支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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