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浩荡,两会时间即将开启。相信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一定是不少人近期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2977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公告,公布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2022年12月中旬至2023年1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下,35个选举单位认真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此前,1月17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委员人选名单。
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在全国人大代表产生的表述中官方使用的是“依法选举产生”,而全国政协委员产生的表述中则使用的是“协商决定”。为什么两者使用的表述有所差异?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在产生程序上有何不同?今天就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去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根据决定,
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
(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中,按照人口数分配的代表名额为2000名,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口数计算的名额数,按约每70万人分配1名;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分配地区基本名额数8名;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应选名额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2名,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
四、台湾省暂时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3名,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台湾省籍同胞中选出。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依法应选的其余名额予以保留。
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78名。
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应占代表总名额的12%左右。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1名代表。
七、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应选归侨代表35名。
八、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届。
九、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所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十、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3年1月选出。
去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今年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经审查,35个选举单位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2977名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并公布代表名单。
今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经审查,35个选举单位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在2980名当选代表中,3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依法不确认其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2977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并公布代表名单。
据统计,在2977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442名,占代表总数的14.85%,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归侨代表42名;连任代表797名,占代表总数的26.77%。与十三届相比,妇女代表790名,占代表总数的26.54%,提高1.64个百分点;一线工人、农民代表497名(其中有56名农民工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6.69%,提高0.99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代表634名,占代表总数的21.30%,提高了0.73个百分点;党政领导干部代表969名,占代表总数的32.55%,降低1.38个百分点。
看完了全国人大代表是如何选举产生的,我们再来看看全国政协委员是如何通过协商决定的的。
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设若干界别。
依据《章程》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每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界别设置,经上届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1月12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八十三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依据《章程》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经相关程序后,须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1月17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委员人选名单。
具体来看,全国政协委员产生的具体运作步骤一般为:
一、提名推荐。推荐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各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出。在地方的全国委员会委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推荐。
二、协商确定建议名单。对各方面提出的推荐名单由中共党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反复同各推荐方面协商形成建议名单。
三、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将委员建议名单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进行协商和表决,经全体常务委员过半数同意予以通过。
四、公布。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委员,由政协办公厅(或办公室)分别通知推荐单位和个人,向委员发委员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同样的,增补政协委员的程序,也需要经过提名、协商、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和公布这几个步骤。
想要成为全国政协委员,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呢?《章程》第三章第三十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会委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廉洁自律,在本界别中有代表性,有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能力。
来源:新华日报、北京西路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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