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民何光伟在其个人公众号称,他在2月23日两次乘坐地铁均被广州地铁工作人员告知,不戴口罩不得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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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何光伟个人公众号

其实,在此之前,广州地铁就有工作人员因强行要求市民乘客戴口罩就发生过类似争执。去年12月14日,广州地铁十四号线嘉禾望岗站有女乘客在换乘时未佩戴口罩与地铁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该乘客认为地铁没权力要求她佩戴口罩。

而后广州地铁在“情况说明”中以2022年12月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版)》为依据,按该指南的要求,乘客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应全程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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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截图于“广州日报”公众号

一、交通部工作指南不足以当广州地铁的“令箭”

表面上,广州地铁的逻辑看起来是自洽的:交通运输部的工作指南要求乘客乘坐地铁“应全程佩戴口罩”,市民不戴口罩不得进站就有“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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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金羊网

这里需要审视:交通运输部的工作指南本身的法律效力及合法性的问题。一个工作指南,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方或有指导、强制作用,但它对公民是否具有普遍约束力与强制力,以及这种强制力的合法性如何?

李公明:在今天是否仍须戴口罩,这似乎已经不是很多人会关心的问题。既然已经正式宣布取得抗疫胜利,专家宣称疫情已经基本结束,而且疫情期间发生过的一切都几乎了无痕迹,戴不戴口罩就成了个人的选择。

前些天我去过外地某城市,看到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中几乎没有人戴口罩。由此想到广州人还真是比较“怕死”,当然这也是对自己的健康负责任的表现,在马路上还是戴口罩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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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央视新闻

我个人对于在电梯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候,也是赞成自觉戴口罩的。不过还真没想到在近日广州还有公共服务机构坚持强制性的戴口罩要求,并有市民对此表示不满。因此,这个问题虽然不大,但是的确仍有讨论的必要,因为涉及到行业工作指南的要求对社会公众是否具有合法的强制力以及对所表述含义的理解的问题。

首先从《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版)》的性质来说,我认为并不具有法律法规的性质,因此不具有对公民行为的普遍约束力。其次,从该《工作指南》要求乘客乘坐地铁“应全程佩戴口罩”的表述来说,所谓“应”显然就是应该之意,并非“必须”,不具有强制性的含义。地铁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该指南提倡、引导、劝告乘客戴口罩,但是没有条文可以禁止该乘客进站。

从公共服务的性质来说,个人在公共场所的活动、接受服务等应该服从明确的管理规定,如在室内和乘坐交通工具时禁止抽烟,这种表述就很明确,就有强制性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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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TI-JA /盖蒂图片社

因此,上述市民反映的情况实际上就是在疫情过后公共机构如何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的问题,我相信也不仅仅是在地铁服务中会存在这样的疫情遗留问题,应该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和讨论。

总之,这是事关依法依规的大问题,相信广州地铁会认真考虑。

二、广州地铁真的是在执行交通部的防控措施吗?

哪怕广州地铁认为,交通运输部的工作指南对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强制性,但其实在早2022年12月29日,交通运输部就根据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优化调整了交通运输领域有关疫情防控措施,这一全称为《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1月8日起实施,其中明确,取消乘客出入客运场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测温要求,提醒引导乘客进站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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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广州地铁

哪怕广州地铁对之前工作指南“应全程佩戴口罩”的理解为“必须”,最新的防控措施要求的表述是“提醒引导”,这显而易见只是倡导。那么,交通运输部这个通知实施一个月有余,为什么广州地铁还要强制要求乘客戴口罩?

除了于法无据之外,戴口罩的必要性本身恐怕也需要重新审视。正如市民感到疑惑的,疫情都结束了,广州地铁强行要求市民戴口罩的必要性、科学性在哪?比如人们会追问,广州地铁会如何看待广州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集体摘口罩?

李公明你提到的去年12月29日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 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表述的确是更清楚了,“提醒引导乘客进站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更没有强制性的涵义。

因此发生在广州地铁的问题可能要从两个方面来思考:一是不知道广州地铁在2023年1月8日起实施《总体方案》之前是否向员工传达了该方案的具体要求并组织学习、讨论,这里事关对“提醒引导”的理解和执行问题,在与乘客发生矛盾并受到舆论关注之后,更应该分清究竟是员工个人的理解问题还是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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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广州日报

二是最近发生的这次市民投诉,地铁方面无疑应该尽快回应、解除公众疑惑。道理很简单,即便认为在今天仍然强制戴口罩才允许进站是合理合法的,也应该向公众讲清楚,以免造成乘客出行的困扰。

近日在福州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某乘客在福州地铁南门兜站看到多名未戴口罩的乘客顺利进站而未遭工作人员阻拦,因而向管理部门提出质询,很快收到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的公开回应:“我中心已通知各公交企业提醒驾驶员,驾驶员有义务提醒引导乘客进站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但不能强制乘客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也应让乘客上车。”(光明网,2023,2,23)看起来,广州地铁是否可以向福州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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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掌上福州客户端

三、依法处理疫政遗留问题,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理论上说,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是在12月26日发布了《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之后,“疫情”应该就结束,所有在“乙类甲管”防疫下的规定都应该作废。

但事实上,像广州地铁这样仍在孜孜不倦强制要求乘客佩戴口罩,否则不让进站;广州天河某高校疫情期间为方便管控而设置的门禁,至今依然没有拆除……

这些细节会提醒我们,疫情防控放开了,或者说疫情结束了,但那些以疫情防控的名义加诸于民众身上有形无形的枷锁,未必就会随之解除,它们依然会以某种形式继续存在。

对此,您怎么看?

李公明:有生活经验的人可能都知道,明显过时的公共管理规定如何才能及时作废,一直是老大难问题。过去人们常埋怨的是发禁令容易,废除禁令难,时过景迁而禁令不变的状况让人很无奈。

但这种情况也是有改变的,就以我们现在讨论的这份自2023年1月8日起实施的《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 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来说,“主要措施”的第三条就明确了“同步废止和制定有关指南”,其中列举了“同步废止交通运输领域有关疫情防控指南”的10项具体目录,这说明对于疫情期间某些特殊管控措施的及时废除是非常重要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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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交通运输部

问题是即便上头明令废止,基层执行者也可能会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而执行滞后,这就需要有社会监督与行政问责的机制才能解决。

我认为,必须及时消除、肃清过度防控中的“强制”管控惯性,依法处理疫情管控遗留问题,让社会公众尽快全面回归正常生活。

我们都记得,即便是在疫情期间,我们也曾经对某些强制性管控的合法依据与现实合理性进行过讨论,也得到过一些相关部门的回应,总的来说广州在依法防疫方面是有共识的。但是正如我们在讨论地方政府下线健康码问题的时候谈过的,管理权力的越界使用和延时使用是会让某些管理者上瘾的,他们只看到权力管控的便利、效率、保险性,这可以说是“疫政中的过度强制”的流毒难以肃清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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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金羊网

我们也曾经讨论过后疫情时代的社会隐患问题,过度管控的惯性就是其中之一。

当今天人们似乎感觉三个月前的种种景象只是作了一场梦的时候,实际上无论在私人生活领域还是公共领域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需要清除的隐患,从健康码到强制性戴口罩等等问题都需要大家共同关心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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