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13时40分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细河大队民警在辖区东风路青年街附近执勤,对一辆辽JQXXXX小型轿车例行检查,闻到该车驾驶人郭某某身上有酒味,通过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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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13时40分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细河大队民警在辖区东风路青年街附近执勤,对一辆辽JQXXXX小型轿车例行检查,闻到该车驾驶人郭某某身上有酒味,通过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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