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明:本文不是新闻,只是看到了之前的一些事件,心里有话想说,就此事件表达自己的一些观点。
事件发生在2016年2月,家住在XX省的一位老人孙阿姨,她的丈夫刚刚去世不久。就在她丈夫去世后二七的这一天,一名姓管的男子
拿着一张借条到了她的家,催她还债。这张借条写的内容是,孙阿姨的丈夫杜大叔向借款人管先生借到现金13万元整。
孙阿姨大吃一惊,孙阿姨看到这张借条,就爆发了情绪。她的丈夫现在已经去世,无法对证。现在这个时间点上门要钱,是在欺负她一个老人家。说她对这借条的事情毫不知情,自己也没有向别人借过钱,并且她和儿子也都没有使用过这些钱。虽然家里的钱都由丈夫杜大叔管着,但如果有大的开销,丈夫一定会和她及时沟通,10多万元不是个小数目,丈夫绝不会瞒着她偷偷问别人借钱。何况,家里的经济条件也还不错,是不需要借那么多钱的。
这位管先生过来孙阿姨家找过多次,期间双方还发生过激烈的争吵。管先生也知道孙阿姨的丈夫刚刚去世,这时上门催债不太合适,但他也没有办法,知道事情拖得越久越是说不清楚。他觉得这笔借款是有真凭实据的,丈夫欠的债务,死后由他的妻子或儿子来还,是很正常的事情。
就这样,借钱一方手里拿着借条,口口声声、有凭有据。而另外一方却否认,说从来没见过这笔钱,钱不是她借的,而丈夫又已经去世,借钱之事现在根本无法对证。看起来目前双方的说法都有各自的理由。
那么,孙阿姨的丈夫杜大叔有没有向管先生借过这笔钱呢?他借这笔钱又是干什么用的呢?
孙阿姨和杜大叔原本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儿子高中毕业后就到了外地打工,2004年儿子结婚以后在县城买了一套房子。由于儿子儿媳常年在外地打工,孙阿姨就长期居住在县城,以便照看两个孙女。
而孙阿姨的丈夫杜大叔则一个人留在乡下,从事承包鱼塘养鱼、贩卖树木和农田种植等事务,主要是打理着三个鱼塘,做养殖的生意。管先生是饲料经销商,通过推销饲料认识了杜大叔,供应杜大叔养鱼的饲料。通过生意往来,管先生对杜大叔的印象还不错,觉得他人比较厚道本分,基本上都能按时结算货款。
据管先生回忆,当初给杜大叔提供饲料期间,突然有一天杜大叔找到了他,开口向他借款15万元,用于杜大叔的儿子在外地开办服装厂的资金周转。
管先生当时并不想把钱借给杜大叔,因为他们刚认识没多久。但是杜大叔提出一个月可以给他1分的利息,一年15万元的利息就能达到1.8万元,面对这样的诱惑,管先生有些动摇了,于是同意借给杜大叔13万元。杜大叔向他亲笔写下了这张借条。
管先生还说,他手里除了有这张杜大叔签名的借条之外,还有一张1万多元的饲料欠款。杜大叔在他这借了钱后,并没有按时还清,期间只是按时还了两年的利息3万多元。尽管这样,这也让管先生像吃了定心丸一样,挺放心的。
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管先生的饲料生意急需资金周转,这才开始催杜大叔还钱,他在电话里向杜大叔说,借款的期限已经到了,你必须把钱还给我。杜大叔说他的儿子资金还没回笼,没法还钱。并且,杜大叔在电话中再一次做了承诺说,你放心,我肯定在三年之内给你把钱还清。最后,杜大叔的承诺也没有兑现,每年只是将借条的利息付给了管先生,然后再重新打个借条,本金却一直没还。
2015年年底的一天,天空下着小雨。杜大叔独自一人像往常一样,开着载满树的拖拉机去市场贩树,由于雨天路滑,在去贩树的路上杜大叔遭遇了不测,发生了交通事故突然身亡。
杜大叔的去世,给他的整个家庭带来了很大的打击。孙阿姨还在丧夫的悲痛中,儿子还忙着处理父亲的后事。这个时候,管先生找上门来,催他们立即还债,可以想象,杜家人的态度是很不情愿的。
在杜家人和管先生的交涉过程中,双方还起了争执。孙阿姨说管先生在追债时情绪很激动,甚至还开始威胁她和家人,在情急之下孙阿姨只能求助娘家人,这才没有被管先生殴打。而管先生却说,他从来没有威胁过杜家的人。一时间双方各执其词,互不相让,局面僵持。
经过多次催债无果,管先生把孙阿姨和其儿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孙阿姨偿还其丈夫杜大叔生前向他所借的13万元和利息2.6万元,以及购买饲料的货款1.7万元。
2016年4月,XX省XX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在庭审中,孙阿姨首先对借条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认为管先生手上的这张借条不是他的丈夫杜大叔所写的。申请法院对借条上的笔迹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的结论证实,最终认定借条的确是杜大叔本人所写,借条是具有真实性的。
那么既然借条是真实的,作为杜大叔的妻子孙阿姨到底应不应该,对这13万元的借款承担还款责任呢?法院经过审理后,法院认定杜大叔生前借原告管先生的13万元,属于他与被告孙阿姨夫妻的共同债务。
2016年12月XX省XX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孙阿姨偿还原告管先生的饲料款17,380元、借款111,380元和利息8,242.12元。合计137,002.12元。其儿子杜XX连带赔偿原告管先生借款10,980元。
我的观点:民间借贷是一种融资手段,逐利性是这类借贷活动的本质特征。社会上的民间借贷,双方一定要慎重,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小心谨慎,千万要注意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同时,也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所需。
这一场民间借贷引起的纠纷,给双方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出借人管先生原是想能从中赚取一些利息,却事与愿违,差点连本金都赔了进去。而借款人杜家,在家庭遭遇意外变故的同时还惹上了官司,最后还要涉及败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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