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碧水,两岸青峰,白塔隐隐,白鹭翩翩”是多少沿江人民心中期盼的美好图景,而如今,这也正是长江干线宜宾段真实的生动写照。

“我宣布,共抓大保护,宜宾在行动,联合巡航现在开始。”3月3日,宜宾海事局、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等10家单位齐聚宜宾翠屏海事趸船,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之际,对沿江砂石禁采、十年禁渔、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等工作情况展开巡查。

《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以来,宜宾海事局立足主责主业,坚决树牢上游意识,扛起上游责任,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新举措脚踏出长江大保护的新路子。据了解,长江海事局在内河首推船舶零排放,目前,长江干线宜宾段已实现高质量“零排放”目标,并取得了“五个百分百”的显著成效:聚焦重点,建立出港船舶“电子铅封”逐船核查制度,实现出港船舶电子铅封率动态100%;攻克难点,实现固定船舶盲断率动态100%;打通堵点,建立“一泊位一套接收端口”设施标准,实现污染物接收设施畅通100%;消除盲点,建立船舶污染物交付、接收全过程计量核对制度,实现污染物交付接收精准100%;打造亮点,构筑400总吨以下船舶防污攻坚“12341”工作法,总结提炼“设施规范、接收畅通、干支统一、监管高效、齐抓共管”的污染防治“宜宾模式”,实现了小船“直排”到“零排”转变10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打造宜宾市长江大保护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新格局,3日当日,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工作座谈会上,宜宾海事局、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等10家单位正式签署宜宾市长江大保护合作备忘录。

该备忘录明确,宜宾海事局、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长航公安泸州分局、长江宜宾航道局10家单位,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共商共治、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工作原则,通过定期组织合作单位进行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项目共推等方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该备忘录签署生效后,将充分调动社会团队、企事业单位、群众等参与长江大保护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创新完善合作机制,加强协调对接,增强长江大保护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个关于“捍卫绿色长江”的美好约定在春天写就,宜宾海事局将与9家单位共画同心圆、共谱协奏曲、共赴“绿”色之约!

(作者:张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