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小卖部老板卖了一瓶红牛,顾客便以老板超范围经营为由,向老板勒索5000元!老板觉得自己证件齐全,对方肯定是个骗子,于是便没理睬!谁知道真的被食药局罚款5万元,而这时顾客又发来消息说:给5000元就撤销投诉,你好好想想!

吴大哥开了一家便利店,证件齐全。但生意越来越不好,很多年轻人都点外卖懒得出门,所以来店里的人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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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吴大哥决定与时俱进,加入了外卖平台,生意果然有了好转!正当他以为好日子要到来的时候,现实却给了吴大哥一个狠狠的耳光!

原来,一个顾客在外卖平台上点了一瓶红牛,然后就给吴大哥打来电话,说吴大哥超出经营范围,赶紧给他5000元,否则他就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吴大哥开了很多年店,认为自己证件齐全,对方肯定是穷疯了,才故意坑自己!于是他挂断电话不理睬,结果对方向市场监管局举报!

而吴大哥也因此被食药局处罚,判决书上让吴大哥罚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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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大哥傻眼了,卖一瓶红牛要罚5万?那自己这一年不是白忙活了,还讲不讲道理?而且自己手续齐全,怎么就不在经营范围之内呢?

后来,吴大哥看了判决书才知道,红牛不仅是功能饮料,还是保健品,而他确实没有保健食品证,这下处罚可跑不掉了!

后来吴大哥还从同行处了解到,这种打假人就是专门钻空子的人,他们会故意在平台先查看店家公示的手续,检查商家是否有保健经营许可证。如果发现没有,就会通过平台下单,随即便以勒索的手法向店家要钱!

而这个时候,举报人又发来消息,说吴大哥要是不想被罚钱的话,那就给他5000元,他可以撤销投诉,这样吴大哥就不用被罚5万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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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于无奈,吴大哥只能低头与举报人协商,他说自己有2个孩子要养,上面还有老人,能不能少收点钱!可举报人就是要求5000元,少一分免谈!

后来吴大哥就找来调解员帮忙,在媒体介入后,举报人才同意把赔偿降低到3200元!

在5万罚款和3200元的赔偿之间,吴大哥只能选择赔了3200元,让举报人撤销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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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钱给了之后,吴大哥心里很不服气!他觉得对方就是设套搞自己,难道职业打假人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敲诈勒索了吗?

那么,食药局对吴大哥罚款5万元的处罚是否合理呢?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认定为违法行为。销售经营范围以外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应当处以5至1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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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大哥卖的红牛确实属于超范围经营,而他卖了一瓶红牛不足1万元,要被罚款5至10万元,所以食药局已经按照最低罚款标准对吴大哥作出处罚!

2、举报的顾客可以以撤诉来当条件,向吴大哥索要5000元吗?

其实,说好听点这些人叫职业打假人,但他们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涉嫌敲诈勒索!

这名举报人以超范围经营会被罚款5万元为由,来威胁吴大哥!后来处罚下来后,又以撤销处罚为交换条件,让吴大哥给他5000元,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

因为举报人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他从一开始购买这瓶红牛就是为了敲诈吴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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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举报人根本不是一个正常的消费者,《消费者保护法》不保护不以消费为目的而购买物品的消费者!

因为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2000元以上,而该举报人敲诈5000元,所以只要吴大哥报案,该名举报人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74条的规定,行为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些打假人利用小商小贩不懂法,以打假为名为自己谋利,根本不配称为打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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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找到了路子了,红牛居然可以致富!明天我就去便利店买,没有几家有资质的!也有网友说,既然已经举报了,食监局也知道了,他撤了举报就不罚了,这是什么道理?是否有利益输送?还有网友说,一定要严厉打击这些以打假为名敲诈勒索的人!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