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乐捐”吓跑00后新员工:早餐超时20元桌子不洁10元,闲聊200元?今天一名00后的女生被新公司的“乐捐”吓跑了,原来广州小谢大学毕业不到一年,她在入职一家私企的第一天,发现办公室贴着行政制度,其中有一整页的乐捐条款,看完后立马打包个人物品跑了,她表示找了两个月工作,新公司面试很简单,提出的要求也不高,她本来很庆幸能找到个工作,其它公司都嫌她工作经验少,这家私企看上去还算不错,老板据说是年轻有为,感觉挺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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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入职后收拾好工位,发现墙上贴了“乐捐”制度,上面写着员工吃早餐超时,一次乐捐交20元,个人的办公桌没有整理好,发现一次乐捐10元,个人如果用公司的电脑进行私人闲聊,或者看电影追剧之类,发现一次乐捐200到1000元不等,员工如果穿背心拖鞋上班,每一次就乐捐20元,下班忘关掉电脑,将乐捐一次20元,迟到超8次乐捐30元,迟到10次乐捐50元,以此类推,还有如果因为部门没有及时反馈问题,造成了所有损失,将由员工个人承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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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友认为所谓的乐捐,就是一种罚款,员工如果迟到或旷工,企业可以对应缺勤来扣工资,不过像乐捐文化不提倡,这种就是罚款,而且是强制性的,也并示争得员工的同意,不少公司的制度“扣钱”名头五花八门,虽然号称是这些钱都用于员工的团建之类,但其实就是克扣薪水,这种制度无法律效力,巧立名目的罚款还称为快乐捐款,于情于理也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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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文字游戏令人鄙夷,“乐捐”的钱捐给谁?天下哪有打工的人给老板“捐钱”的道理?古代的地主也没有这么干的,从法律上就是“个人利益侵占”,像如此斤斤计较的公司,求职者当然要避开了,可能企业会说钱不是目的,大家都遵守好,自然就没有罚款了,一切只是为了规范,但是真正做到满分的员工,难道有什么奖金?如果员工按照守则照做了的话,能不能每个月有一笔可观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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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像报酬和工作时间、培训纪律等各方面,都可以有自己的安排,但是涉及到个人的利益,必须与员工平等协商,如果一个公司没有知情,直接将这种涉及员工利益的制度发布,肯定是不合理的,奖惩制度必须要合法合理,不能违背常理良俗,“乐捐”并不是一个企业发展必备的,如果一个公司不想着怎么发展,天天算计上了员工的钱,那还有什么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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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公司甚至限制员工去洗手间的次数,这是违反了人的常理,还有一些工厂两班倒,中间只留下不足一小时的休息时间,这也是没有合理性,像小谢的新公司限制吃早餐的时间,实际上大部分员工吃早餐,根本没有占用上班的时间,公司也管不着,忘关电脑就罚款20元,显然也不合逻辑,一晚上的电费有多少?不能自己说多少就是多少。法的奖惩方式是可以的,但不要过度,公司要赋予员工有异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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