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四川米易,一老旧小区为居民楼加装电梯,但遭到一楼业主以影响采光、雨季可能造成一楼房屋雨水倒灌为由反对,为此,三到六楼的业主将一楼的住户告上法庭,法院经过实地查看,发现增设电梯后确实会对底层业主的通风采光出行等造成影响,然而考虑到增设电梯是惠民工程,邻里应互谦互让,最终却支持了三到六楼业主的诉求。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一楼的住户太自私了,只考虑自己而不管其他楼层的住户,遇到这样的邻居也够倒霉的。但是也有网友表示,一楼住户根本用不到电梯,其他楼层安装电梯以后确实会对一楼造成影响,理应征求一楼住户的同意。

从法律上来说,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加装电梯就属于这里的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情形,本案中虽然一楼的住户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但其他楼层参与表决与同意的人数和面积已经符合《民法典》要求的比例,并且已经对加装电梯事项进行了公示和备案,也就是说,依法进行的电梯施工行为是合法行为,这也是法院支持加装电梯最重要的原因。

总之,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本应秉承互助互谅的精神和谐相处,虽然加装电梯影响到一楼的住户,但是对于整单元业主的上下楼,特别是老人小孩的出入,会带来极大便利。因此,买房还是尽量不要买一楼。

最后欢迎大家多来看老洋,遇事不慌张,办事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