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里河社区的王阿姨“三八节大促”期间在某音直播间购买了一组护肤品,但是拆开外包装后才发现买错了型号,不知道还能不能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带着这一疑惑,王阿姨来到了玉兰苑法治广场的新设法治图书角。据悉,随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临近,双塔司法所特意在法治图书角上新了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折页并安排社区法律顾问在图书角答疑解惑。法律顾问告诉王阿姨,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也就是说王阿姨购买的化妆品在没有开封的情况下是可以退货的。此外,律师还提醒王阿姨,虽然网购时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但是并非所有商品都满足退货条件。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生命健康的商品、易发生变质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可以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也就是说,化妆品等商品如果已经拆开密封包装,通常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所以,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买此类产品时,务必仔细阅读退换货说明,如果需要退货,应按照退货要求保持商品完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这种居民点单式的普法方式更能将法律意识传递到居民心中”,双塔司法所所长黄礼慧说,“在法治广场设立普法窗口并根据不同节点进行法治图书的切换,为辖区居民提供提一个阅读法律书籍的空间,当居民阅读过程中遇到疑惑,立刻就能找到在此值班的法律顾问答疑解惑,真正做到了法律服务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