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关于我国农村自建房和建房用地等方面国家出台了诸多新的规定和政策,因此与此相关的政策也正在收紧,如果我们还按照老规矩、老思想去用地建房,很多情况下或已违规甚至违法,稍有不慎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和损失。
一、以后农村房屋不允许未批先建
以前村民想建个房很容易,在自家地头或在村内置换的土地上划片地就可以用来建房,只要自己条件允许随时就可以开工建设,如果房建好了,甚至还可以补办手续,将房屋确权登记下来。
但是这种情况以后不再允许了,甚至在老宅基地上进行房屋翻建或改扩建也需要先走审批手续,获批后才可以按照规定建房。
国家以后要加强农村住宅用地的监管,避免土地的浪费和不公平利用。主要监督哪些方面:
1.宅基地使用资格审查。比如国家规定村民建房应以户为单位实行“一户一宅”、“面积限定”的政策,对于村民建新不交旧、违规一户多宅和面积超标使用等情况将进行整治。对于不符合用地资格和标准的申请将不予批准。
2.用地规划审核。比如拟建房地块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是否是村集体住宅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处于国家规划区、自然环境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内,如果不符合这些用地规划,建房用地也不会得到批复。
有人也许会说:自家老宅上翻建为什么也需要规划审批?这是因为老宅所在地块也可能面临土地类型的调整和国家新的发展规划,如国家公共建设修路筑桥,划入城市规划区、各类生态区等等,即便是老宅上也是不可以再翻建房屋的。此种情况下可以向村内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
二、城镇子女继承农房后不许翻建
由于农村宅基地是具有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才有资格享有的使用权利,城镇户籍人员是无资格使用农村宅基地的。但是农房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是可以被城镇子女依法继承和使用的。因此为了解决城镇子女继承农房却无资格使用宅基地的矛盾,我国有着“地随房走”的处置原则,也就是依法继承农房后将获得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是城镇子女继承农房后只能获得房屋续存期间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继承子女“凭房继承”的宅基地只能限于老房存世这段时间内,一旦房屋倒塌或被鉴定为D级危房,由于城镇子女并不具备单独使用村内宅基地的资格,而被迫离开老宅,并不能在原址上翻建房屋。
因此这里也给继承房屋的子女们提个醒:要趁父母健在,以他们名义及时翻建房屋;父母不在后,要加强对继承农房的修缮和维护力度,尽量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切记不可将房屋推倒重建。
三、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只允许在村内转让,不能出售给城里人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是为了满足集体内部村民生活居住的,因此它们有很强的归属性,那些进城落户或合法一户多宅的,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是不允许售卖给城里人的,甚至也不可以卖给其他村集体的成员。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转让,而且受让人还需要符合一户一宅要求,如果在村内已有住宅,是不可以再在村内购买宅基地和农房的。
但是我国正在进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积极放活农村集体土地,因此在一些试点地区已经允许城里人通过长期租赁、合作建房等形式使用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但是这里有一个原则不能丢,就是宅基地所有权牢牢掌握在集体手里,宅基地资格权牢牢控制在村民手里,只是使用权可以适度放活。
四、占用耕地建房将“零容忍”
我国14亿国民赖以生存的口粮来自于我国划定的18亿亩耕地红线,因此为了使18亿亩耕地落到实处,国家采取了长牙齿的管理政策。2021年7月3日国家召开了关于禁止农村占用耕地建房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自这天开始,要对全国范围内新增占用耕地建房进行严格管控,采用“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整治,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对于基本农田,将严格禁止村民占地建房,可以占用一般耕地,但要严格进行管控,严格进行农用地转用审批,对于占用的耕地还要严格落实占补平衡政策,也就是建房占用了多少地,先去走耕地转用审批手续,然后由相关部门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划,占多少从其他地方补足多少同等质量的耕地。
五、建房过程有管控:面积限定、房高限层、资质承建、风貌管控
以前在农村建房,村民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进行建造,但是以后就不那么随意了。
一户一宅原则下还要求宅基地使用不能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一旦超过这一标准,将会有相应的政策,比如对超面积部分收取土地使用费,严重的要退出超占的部分。很多地方对农村自建房的层数和整体风格色调都有相应的要求,以便符合乡村的整体风貌,比如自建房不能超过三层,两层以上建筑要聘用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建筑团队进行施工等。
六、建新必须先交旧
为了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政策,以后村民建新宅要先交回旧宅,不允许出现因建新不交旧形成的一户多宅情况的出现。如果“不交旧”,根据上面我们提到的建房“先批后建”,新宅就不会被批复下来,如果私自贸然建设,将很可能被认定为新增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处罚也是很直接的,拆房、退地没商量,绝对不会再让你有补手续的机会。
对于以后日益严格的农村建房管控政策,你有什么要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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