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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主播在直播间售卖一款手机时,宣称官方旗舰店售价8999元,自己仅售1999元;有数码博主评测后称,该款手机最多值999元,引发社会关注。记者调查发现,不仅是手机,白酒、手表、电子产品、保健品等各类产品,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均存在所谓“让利促销”“地板价”“骨折价”的情况。有网友将这一现象称之为“忽悠式直播带货”。(3月2日《法治日报》)

近年来,直播带货风生水起。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中国直播电商用户规模为4.69亿。2022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超过3.4万亿,年增长率为53%。据测算,2023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将超过4.9万亿。直播带货火爆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问题。诸如“地板价”“宇宙最低价”“粉丝超级福利”等宣传语比比皆是,号称带货商品只是市场价一折甚至更低,而消费者下单后却发现货不对板、夸大宣传、高于市场价等问题。

这种“忽悠式直播带货”,无疑背离了直播带货的初衷,触碰了法律和诚信的底线,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正如专家所言,主播在直播间宣称“最优惠”“全网最低价”等行为,明显与事实严重不符,纯粹是忽悠甚至欺诈消费者。这些行为不仅与民法典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等规定相背离,也违反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忽悠式直播带货”并非新生事物,之所以在直播带货领域泛滥,与直播营销平台疏于对网络主播监督管理有着直接的关系。《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应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的直播间运营者账号,视情采取警示提醒、限制功能、暂停发布、注销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但目前平台对此现象仍缺少投诉、监督机制,助长了一些主播“开播忽悠,下播甩锅”的行为。

可见,治理“忽悠式直播带货”,还需监管开新方。法律人士建议,谁来监督和处罚直播平台的消极行为,需要在立法及网络直播管理规范层面作进一步完善。2022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平台方的监管职责。平台要切实承担起对主播的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措施和处罚方式,严格查处直播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

就监管部门而言,要以“忽悠式直播带货”问题为导向,全面排查主播带货行为,通过投诉举报渠道积极收集线索,对查证属实的问题依法采取约谈、责改、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倒逼直播营销平台、网络主播和相关商家增强自律意识,守住法律和诚信底线,规范营销行为,屏蔽忽悠“话术”。司法机关应及时审理直播带货侵权案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通过以案释法等宣传活动,提醒直播带货从业者牢记不能触碰法律底线。

当然,消费者也需擦亮眼睛,坚持理性消费,谨慎选择直播平台,不盲目追星,尽量在官方旗舰店购买商品,多查验、多观察、多比较并留好相关证据,这样才能少被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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