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和煦,青山长绿。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绿色税收杠杆作用,大力落实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赋能添力,让便民办税春风吹绿鸭绿江畔。

以税节能,税惠红利引导绿色消费

今年是税务部门连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10年,为推动免征新能源车辆购置税政策落地,丹东市税务局多点扩围宣传,通过智慧办问服务中心、税企交流群等多种渠道提供“面对面”的“线上”政策解读和难点答疑。同时,面向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定期开展税企座谈会,提供“点对点”的“线下”专项辅导,并通过与地方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方便纳税人就近快捷办理车辆纳税和登记上牌,确保税费红利直达快享,为新能源产业注入“绿色动力”。2022年丹东市税务局共减免新能源车辆购置税2441万元。

在丹东市振兴区一家奇瑞4S店内,前来咨询新能源汽车的人络绎不绝,政策的利好让消费者购买积极性持续高涨。“政策优惠力度相当大,直接降低了我的购车成本,省下来的钱,我给孩子安装了性能更好的安全座椅,带孩子出行更加放心了。”刚刚购买了新能源汽车的王先生说到,得益于车辆购置税免征政策,他省下了1万多元的购车成本。

“2022年丹东市共购进179辆新能源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累计享受869万元车购税免税优惠。”丹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文彦介绍,“新能源车辆的使用践行了绿色低碳出行理念,而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政策延续实施有效降低了购车成本,同时新能源车辆申报免税自动判别条件、自动享受优惠简化了政策享受程序,我相信,有了税收政策的助力,未来会有更多的人选择购买新能源车辆。”

税惠减免,优惠政策助企轻装上阵

丹东光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坐落于鸭绿江的入海口振兴区浪东路,每日收集的污水经过处理,达到国家一级A的标准排放。

“我们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尤其是税收优惠从最根本的资金层面给企业注入了发展动力。”据公司财务负责人曹际香介绍,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的优惠政策,公司近五年免征环境环保税,缓解了企业资金的巨大压力。

自2018年环境保护税实施后,公司享受了税收优惠,将更多资金投放到环保事业中,2019年与政府合作PPP项目投入2.6亿元扩建二期污水处理项目,将污水处理能力从10万吨/天提升到20万吨/天,2023年计划再次扩建将污水处理能力从20万吨/天提升到30万吨/天。

税费皆重,税企同心守护碧水蓝天

近日,辽宁首钢硼铁有限责任公司的经办人员王大鹏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成功申报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四十余万元,并成功开具丹东首张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标志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划转工作在丹东市顺利落地。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推动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划转工作落实落细,丹东税务部门建立了稳定高效的信息传递和工作对接机制,对划转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范围、征收标准等相关政策做了深入研究,充分借鉴以往税费征收划转工作经验,全面梳理征收流程,为实现顺利划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为国家首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绿色矿山,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好生态环境。”王大鹏表示,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政策发生变化后,他尚不清楚相关缴纳流程,但得知企业森林恢复费缴纳通知单已下发,凤城市税务局税务干部第一时间与企业对接,对申报、缴纳流程进行辅导,帮助企业成功完成了划转征收工作后第一笔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缴纳。

接下来,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将继续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大绿色税收宣传力度,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让绿色税制持续带来“绿色效应”,为地方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美丽文明的幸福宜居城市注入更多税务力量。

(周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