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节
2022/03/12
春回大地暖,植绿正当时
今天是我国第44个植树节
瑞金市人民法院志愿者来到
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军委旧址群
义务植树
然而
有一些人却不顾生态环境
焚烧树木或违法盗伐树木
因此被法院依法判决处理
请看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0年4月,被告人胡某某在某山场焚烧枯死松木,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为143.5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8235.27元。之后,被告人胡某某向瑞金市林业局缴纳了补植复绿赔偿金71750元。
瑞金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某的行为构成失火罪,结合其缴纳补植复绿赔偿金、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二
2017年,被告人邱某某购得某山场树木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在该山场砍伐林木,共采伐林木原木材积156.98立方米、立木蓄积48.2308立方米、立木材积97.959立方米。之后,被告人邱某某在瑞金市林业局按500元/亩的标准缴纳了涉案25亩林地的补植复绿保证金12500元。
瑞金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某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结合其缴纳补植复绿保证金、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三
2017年,被告人郭某某未在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合法手续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在国家生态公益林区开挖条带准备种脐橙,导致山上林木被毁,折算原木材积4.8526立方米。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瑞金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某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结合其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同时判决其应对被破坏的公益林区补植林木,补植林木按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方案履行。如被告人郭某某未履行补植林木义务,则应承担补植林木的费用。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生态兴则文明兴
生态衰则文明衰
尊重自然,敬畏自然
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编辑:川洲|审核:红都书生
▍来源:瑞金市人民法院
▍整理:瑞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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