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客户陈先生于2014年5月在我司投保“民生如意金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附加“民生附加康乐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陈先生在健身时因意外手部受伤于2022年11月21日到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向我司申请意外险医疗理赔。在理赔过程中陈先生对我司理赔金额提出疑问,称不明白为何不是按医疗费发票上的总金额进行赔付,我司理赔人员耐心向陈先生解读说明了医疗费发票上的金额明细及保险条款的内容,最终陈先生对公司的理赔金表示理解。

温馨提示

客户投保的“民生附加康乐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费用补偿型保险。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根据被保险人实际的医疗费用支出,再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来确定保险金数额的医疗保险。所以这种类型的医疗保险,保险公司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不会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医疗费用总和扣除被保险人已从其它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等)获得补偿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