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是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学业有成后,起初也抱着一腔热血来到了银行工作,虽然现在没有了铁饭碗,可这份工作毕竟衣食无忧,是很多人羡慕的职业,随着时间的流逝,人心也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丧失了以往的执着,奇思妙想开始漂泊在灵魂深处,最终做出了违背常理和违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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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女士乃成功人士,手头资金比较宽裕,李先生开始拉业务,很多人本就有存钱的习惯,也有可能存在误导和蛊惑,田女士觉得钱是存在了银行,也没啥大问题,于是鬼迷心窍将100万存入银行。

李先生作为银行工作人员,给田女士办了相关手续,几乎完美无缺,天衣无缝,田女士拿着存折也是开心至极,殊不知后来的事让他悔不当初。

田女士只拿到了存折,李先生通过职务上的便利,偷偷为田女士办了银行卡,这样一来,银行卡和存着共同使用,银行卡支取更加方便快捷。

田女士开始忙碌自己的人生,也没有太在意这个100万的事,更没有收到任何取款的短信,李先生通过不正当手段,通过自动取款等方式,将田女士的100万分49次提完,当田女士得知后,自己的账号空空如也。

李先生也没闲着,拿着这些钱周转做生意,这是严重的述职和违法,如果段时间内能够补上,也就小事化了了,可李先生经营不善,始终没将这个窟窿填平,田女士觉得自己的钱是存在了银行,突然不见了,应该找银行,最后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法庭通过严判,觉得这事就是银行有问题,至于李先生的行为属于内部矛盾,应该报警处理,刑事解决,对于田女士的100万,理应归还本金和利息。

银行不服气,觉得这个事应该由李先生承担,或者其他理由不成熟,决定再次起诉,最后法院维持原判,赔偿田女士100万和利息。

银行如果倒闭了,无力偿还,大额存款肯定风险很大,有时候血本无归,比如美国的一家银行倒闭了,大额存款几乎就没了,倒闭是资本家最后的筹码,超出承担的费用就不用承担,叫做有限责任。

这件事真实有效,是存在的事件,储户的钱不翼而飞,肯定有原因,凭空消失,必有人为的因素,要不就是系统出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储户的钱始终要赔偿,对李先生要追究法律责任,田女士要维护自己的权利,银行肯定要承担责任维护公信力。

这样的事现在就不容易发生,因为现在都是不管是存折,还是网银,都有简单且安全交易方式,短信告知让你明白消费,银行卡一有问题就会随时发现,储户的账户安全也得到了保护,所以存钱丢失的风险几乎为零。

话说回来,有钱了就消费,存着干嘛,不用的话钱就是个数字,带不来任何的价值,还会使银行增加负担,就那么一点利息也没啥意思。所以现在很多人的金钱观念变了,懂的合理理财和理性消费,甚至跨越式超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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