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要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这里会有一些疑问,如果中标后期在签订合同阶段或签约后出现一些情况,那该如何处理呢?本文探讨中标后的问题处理及分析解决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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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中标,签约问题

在联合体投标中,有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等,在中标后应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与建设单位签约,这是正确的,是签约法定义务。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代为签约或单独签约的,因为联合体投标中的各方对中标的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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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现不一致,以何为准?

招标人的招标文件提出需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当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应具体分析是重大偏差或细微偏差。在中标后,若存在重大偏差,则依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法规,判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否决。若存在细微偏差,在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上是没问题的,这种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时评委会应书面要求评标前予以补正,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成为中标人,意味着招标人认可并接受了投标偏差,签订合同应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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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后发现工程量增加,如何处理?

招标结束后签约合同,实际的工程量与招标时的不一致,首先要看是增量还是增项。

工程量增加,分项不变,一般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工程量调整区间,在一定限额内的不调整综合单价,超出限额再根据造价信息调整综合单价,一些地方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也有相关的规定。

其次要看增加的部分属于原招标项目的配套,增加的内容是投标时不存在、变更的追加的项目,增加的内容如有资格能力方面的要求,原中标人是否符合等等。增加的内容由于没有竞争性,主要考虑这些方面的因素,看需不需要重新招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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