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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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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部署了11项重点任务,主要涵盖①疫情防控医疗器械、②集采中选医疗器械、③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④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⑤创新医疗器械、⑥生产经营重大变化等重点企业;⑦特定人群使用医疗器械、⑧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等重点环节;⑨医疗美容、⑩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等重点领域;同时增加了⑪敷贴类医疗器械作为监管重点,严防擅自添加药物等行为。

《通知》要求安徽省各级药品监督部门督促企业对照《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八项工作措施。

1、修订完善关键人员任职要求和岗位职责,并严格贯彻落实;

2、持续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风险,创新会商方式,制定风险清单,系统精准处置,实现闭环管理;

3、全面实施分级监管,鼓励省局分局与市局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4、持续加强监督抽检,规范抽检不合格处置工作;

5、强化不良事件监测,实施专项监督检查,探索医疗器械警戒体系建设;

6、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在企业端和监管端同步推进,做到树典型、强引领;

7、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震慑效应;

8、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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