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李先生和银行的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同时也因为银行的一句话从而引发了一场信任危机,如果按照银行所说,那么把钱存到银行也不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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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曾在邮政储蓄“南京江宁支行”存了243万元,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李先生把钱存到银行以后,江宁支行的行长竟然把钱挪用了。后续由于“东窗事发”,江宁支行的行长也因为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且被责令赔偿被害单位24301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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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此事后,李先生便把银行告上了法庭,他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的损失。在一审中,李先生虽然胜诉了,可是银行却以“李先生没有经常查看存款,自身没有尽到审查义务”为理由,拒绝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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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前的众多相似案例中,银行给客户造成损失后,往往都把找一个理由责任推到了客户身上,以前的理由就很荒唐了,现在的这个借口不但荒唐,甚至还带有消费储户信任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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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网友表示,储户把钱存在银行,不是应该由银行来尽到审查义务吗,银行聘请的员工出了问题,就把责任推给储户,这未免太过于没有担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