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14日浙江遂昌某派出所来了一对母女报警,据母亲何丽称其年仅14岁的女儿于张梅前一天被路上的小混混给侵犯了。随后民警询问张梅此事情之时张梅对答如流,不仅将当日所发生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而且还将案发细节也描述的十分详细。

看到这个年仅14岁的小女孩被人侵犯,民警的心中满是怒火不久后就将该混混抓捕。然而在面对审讯时,混混却坚决不承认对张梅有过侵犯,称只是摸了一下。可张梅的母亲却坚称是混混侵犯了小梅。

对于双方各执一词,民警决定再次询问小梅。但这一次面对民警的询问,小梅却顿时大哭起来。这一反常变化让民警觉得此事有蹊跷,于是便支开了小梅母亲单独对其进行询问,而这一次小梅也敞开了心扉,对民警说出了一个惊天秘密。这个秘密让民警听得顿时怒火中烧,随即将小梅的母亲何丽扣押了起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小梅母亲不是带小梅来报案的吗?怎么会被警方给扣押起来呢?

原来小梅告诉民警,侵犯她的并不是混混,是母亲何丽让其这么说的,为的就是能够合理的将肚子里的孩子打下来。而至于为何14岁的小梅会怀孕,这就是其母亲何丽的情人所造成的了,而且更让民警无法接受的是其情人张达之所以能够成功侵犯小梅竟然是何丽为了讨好张达而主动将14岁的女儿小梅送到了虎口。

而后民警迅速将何丽的情人张达逮捕,面对侵犯小梅的指控张达供认不讳。随后经过对三人口供的拼凑有了这一起惨绝人寰案件的全部过程。

原来何丽从小就长得十分漂亮,在很小的时候何丽就尝到了美貌为其带来的便利,在其上学期间从来不需要自己写作业,只需要动动嘴巴皮就有人主动方将其作业写好了。在这样环境下何丽只上了个初中就辍学来到了社会上。

本以为凭借自己的美貌何丽依旧能够混得顺风顺水,但很快社会就给了何丽一个巴掌。在一次何丽勾搭有钱老板的时候,对方和何丽发生了关系但却翻脸不认人,答应给何丽的名分也没有给最后还诬陷是何丽勾引的他。在这一次教训之后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何丽也认识到了社会的险恶,其终于找了个老实人一起结了婚,好好过日子了。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何丽的心又开始难耐寂寞,她不甘心于和现任丈夫过一辈子普普通通的生活,因此她想趁着自己还有几分姿色的时候再多捞点资本。因此何丽趁着丈夫外出打工之际到处勾搭男人为其花钱,尽管何丽每次都小心翼翼不让丈夫发现,但常在河边在哪能不湿鞋,丈夫最终还是发现了何丽的出轨而选择与她离了婚。

离婚后丈夫带走了儿子而将女儿小梅留给了何丽。小梅在颜值上继承了何丽的基因,虽然彼时还只有14岁但却长得是落落大方,颇有几分美人滋味,对于女儿的容貌何丽心中也是十分骄傲。

婚后的何丽由于没有工作而难以为继,为了生活她不得不继续攀附于异性身上,靠着男人给她的钱才能够生活下去。

在何丽的包养者中有一个最大的老板名叫张达,此人是当地一个老板出手大方,只要何丽将其伺候开心了经常给何丽一发就是一两万的红包。

但和所有的男人一样,张达对于这个天天在自己身边点头哈腰赔笑脸的女子何丽不再有当初的新鲜感了,加上何丽已经快四十岁了虽然保养得好却也已经是半老徐娘,久而久之张达对于何丽的态度愈发冷淡,给她的钱也越来越少。

张达的变化当然被何丽看在眼里,为了能够重新俘获这个金主的芳心,何丽是使劲了解数但却都收效甚微。

在一次偶然间张达看到了何丽14岁的女儿小梅,看到这个如此年轻漂亮的孩子张达忍不住夸赞了几句。

这一幕被何丽看在了眼里,看着50多岁的张达和14岁的女儿,何丽的心中产生了一个主意。当晚何丽便主动和张达提出希望能够将其女儿也送给张达,听到这个荒诞的主意张达一开始并不同意,毕竟小梅的年龄和他的女儿差不多大。

可没想到第二天何丽竟然强迫自己的女儿脱去衣物躺到了张达的床上,看到如此可人的女子张达也没有忍住,随即同小梅发生了关系。

之后何丽为了讨好张达多次强迫小梅与张达发生关系,一旦小梅不从便会遭到何丽的殴打,而每次开心不已的张达也会给何丽一笔丰厚的报酬。直到2013年9月份小梅被发现怀孕,为了不让事情败露,何丽才自导自演了这么一出被混混侵犯从而好带着女儿合理堕胎的闹剧。

事后张达被以QJ罪进行起诉,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违背妇女意志而强行与之发生关系的,应当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在本案中张达的行为毫无疑问已经触犯了这一法律。等待张达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而小梅的母亲何丽也被法院剥夺了监护人资格,她不配做小梅的母亲

这一案件案件:浙江一女子为讨好情夫,送14岁女儿供其侵害,这事你咋看?被公开后,网友纷纷怒斥何丽和情夫张达两人简直不是人。

(《案件:浙江一女子为讨好情夫,送14岁女儿供其侵害,这事你咋看?》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