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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无锡中院召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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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院新闻发言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飞发布并解读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着重介绍了该系列措施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力量。为响应无锡纾困惠企政策,保障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无锡中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十六条”。“十六条”坚持“用户思维”,尊重企业和企业家主体地位,从民营企业这个“用户”角度考虑,把司法实践中民营企业急难愁盼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法院纾困惠企的“履职清单”,全力提升民营企业的“用户体验”。

“十六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聚焦优环境,排民营企业安心经营、专心创业之忧,注重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创业的社会环境、创新环境。

聚焦解难题,缓民营企业应对风险、高质解纷之急,注重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相关难题。

聚焦激活力,纾民营企业增信提能、权利兑现之困,注重通过创新破产审判机制、强化执行、加强信用修复等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聚焦优供给,应民营企业柔性司法、精准服务之盼,注重善意文明司法,精准回应民营企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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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无锡中院提出高标准建设无锡国际商事法庭,旨在协同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贸促会等机构共建法律服务机制和“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调解机制,联合对外经贸大学等高校畅通国际商事审判理论和实务的良性互动渠道,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司法保障。与此同时,无锡中院还将实施“商会商事调解培优”行动,助推形成以行业或企业内部化解为主、诉讼托底的商事纠纷源头治理模式,并全面降低企业涉诉成本,通过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等措施,尽最大可能为民营企业节省维权的时间成本;通过拓展司法救助范围、引入保全责任险担保和完善网络司法拍卖和询价评估机制等措施,尽最大可能为民营企业节省维权的经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