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某加油站经营质量不合格的成品油案

2022年5月7日,潢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县某加油站经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成品油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行为,没收不合格油品1695.32升,没收违法所得1756.55元,并处罚款49111.92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月,潢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潢川县某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产品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涉嫌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油品E92#车用乙醇汽油(VI)抽样,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检验。经检验,E92#车用乙醇汽油(VI)不合格,该批成品油货值金额24555.96元,违法所得1756.5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潢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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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油品不仅会损伤车辆,还可能引发安全事故,严重损害广大车主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成品油质量违法和油品计量违法等行为,加强宣传曝光,持续释放震慑打击效应,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来源:信阳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