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8月7日,谭桂英应曹秀英之邀前去参加舞会。当她抵达现场后,发现与来之前所说的“为中国富商祝寿,跳舞庆祝”完全不同,在场的20多名男性都是西洋人。好在他们言行举止还算绅士,加之有熊洁、莎莉、巧巧等多人作伴,也就没有过多的怀疑。
不承想,几曲舞毕,洋人们卸去伪装,展露兽性。曹秀英被他们撕破长衫短裤推倒在地,熊洁躲进厨房举着小刀防身,但仍被人夺了刀具,掳抱入房。谭桂英则遭受了更加残忍的对待,先后三次被人拖入房间凌辱,这一夜成了她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刻。
这是美国空军军官乔治·林肯和美孚公司高管利富谋划的一场集体强奸事件。舞会上的20多名男性主要是美国空军和美孚公司员工,受邀参加的15名中国女性,既有达官贵人的太太,也有赶时髦的名媛闺秀,其中还有曹秀英年仅15岁的女儿曹志兰,她们都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欺辱。因事发地在景明大楼,被称为“景明楼事件”。
历经沧桑的历史建筑
1861年英国舰队驶入九州通衢的汉口,将今汉江路以北、合作路以南,鄱阳街以东,长江以西的大片土地划为英国租界,后又向外扩展至中山大道。
早期英国在上海建立租界时,采用民租的形式,需要从中国业主手中分别租赁土地,管理难度较大。因此,英国此次采用了国租的方式,一次性从中国政府手中租下界内所有土地,而后对租界进行统一规划改造。
英国领事馆拿到土地后,在江边修筑沿江大道,在租界内开辟青岛路、南京路、天津路等连接长江码头,构建了一个布局清晰、基础设施完备的商贸空间。
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租界发展为汉口金融贸易中心,丰富的商业机会吸引大量外商涌入。其中就有来自英国的新西兰籍建筑设计师海明斯。
在汉口,海明斯结识了汉协盛营造厂创始人沈祝三,两人志同道合,一见如故。1911年,沈祝三帮助海明斯成立了一家建筑设计公司——景明洋行。此后,景明洋行负责设计,汉协盛负责施工,两家公司鼎力合作,很快便成为汉口最具影响力的建筑设计机构和承建商。
1921年,沈祝三在英租界青岛路和鄱阳街口自掏腰包,为海明斯建造了景明大楼,作为景明洋行的办公场所。
六年后,英国汉口租界被收回,海明斯因事业陷入低谷而移居天津,1936年去世。与此同时,身怀大义的沈祝三因倾尽全力修建武汉大学欠下巨款,致汉协盛日渐衰落。偿清债务后,因积劳成疾于1941年离世。两人经历了坎坷起伏的一生,留下景明大楼矗立于街口见证历史的变迁。
二战后,景明大楼改为外侨公寓,美孚公司高管利富和美国军官乔治·林肯居住于此。1948年7月,乔治·林肯提议为即将回国的利富举办一场特殊的“告别舞会”,好让他“不留遗憾”,惨无人道的集体强奸事件便因此而发生。这栋气势恢宏的大楼,也替我们见证了美军的罪恶与国民政府的怯弱。
罪行累累的驻华美军
“景明楼事件”发生后,只有最初的侦察结果提到了“据说有美军在内”,其他报告文书都刻意隐瞒了美军的存在,反而强调参会女性“扭腰掀臀,给人刺激”,称“熊洁等不无自愿下流,以康笳舞诱惑外人,致使不幸发生”,试图让舆论认为受害者是“自甘下流”。
1949年4月1日,经过8个月的等待,“景明楼事件”判决出炉,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参与邀请女宾的章月明、杨玉麟、刘宝山、章继英、曹秀英5人被以“引诱良家妇女与他人奸淫”的罪名判处1至3年有期徒刑;被奸污的女子则被认定为“引诱勾引盟军从事淫乱活动”。真正的施暴者却全部都逍遥法外,自始至终都未被传唤。
宣判之后,《新湖北日报》发文质问,“难道洋大人强奸了中国女人却让中国男人坐牢是我们的国体么!如此维护国体,究竟是维护的哪一国!”这声呐喊饱含了民众太多的无奈,因为这类事件并非首次发生。
1946年12月24日晚,北京大学先修班女生沈崇在去看电影的路上,被美军伍长皮尔逊强奸。事发后国民党不谴责罪犯,反而责怪受害者“晚上为什么还要去看电影?看电影为什么不坐车?”,同时还散布谣言称,“强奸事件是八路同志引诱美军成奸”。
还未等美国表态,国民政府就急忙在多份电文中强调,“任何人亦不应以此种私人行为为借口,而有损侮我友邦或友邦人民之行动”,不去关心受害的国人,反而担心事态发展“损侮友邦”,谄媚之态尽显。相比之下,美国都比国民政府更“关心”自己的国民,确认强奸属实的皮尔逊刚交到美国手中,就被美国以证据不足为由释放。
诸如奸淫妇女、劫掠财物、肇事杀人等等暴行,自美军进入中国以来就未曾间断。在南京,一位南京妇女致信报馆称:“我在家乡沦陷时,曾遭六个鬼子侮辱,千辛万苦逃出来。不幸现在又被高鼻子‘盟军’施以非礼”;在上海,人力车夫臧大咬子因向乘车的美军索要车费,而被美军饶德立克当街打死;在天津,年仅11岁的女孩胡小妹无故被美军扔进河里,在美军的嬉笑围观中溺亡。而这一系列惨剧的最终结果却是“美军根本无罪”。
纵容迎合的国民政府
古时通州因位于大运河北端,漕粮货物都在此处转运入京,发展为仓储重镇。雍正年间,河运拥堵,清政府为确保漕粮顺利地从通州运抵北京,修建了一条长达40里的“通州石道”。后来被北洋政府延长至天津忠孝门。1933年,民国政府重修扩建后更名为“平津公路”,使之成为连接北京与天津的核心要道。
1945年抗战胜利后,平津公路沿线由国共双方共同管控,其中通州至武清段属于中共解放区。由于国、共、美三方组建的“军调部”设在北京,其中的美方人员需要从天津美军基地补给物资,中共同意美军车队从平津公路通行,但必须出示美国国旗。然而,横行无忌的美军并不守约。
1946年7月29日,美军武装车队因未展示国旗,行驶至安平解放区(香河县)时被巡逻的八路军哨兵示意停车检查。然而车上士兵突然开枪,射杀八路军战士。中共地方部队闻讯赶来,与之展开激战。
这一事件被称为“安平事件”,是美军自1949年9月从青岛登陆以来,与中共部队发生的第一次直接军事冲突。欺凌百姓的驻华美军这次踢到了硬板子,冲突很快演变成一场政治事件。“守护和平”的谎言被戳破;干涉内政,助“国”反“共”的事实被曝光。社会各阶层纷纷表态要求美军从中国撤离。
中共军队的强硬回击本可以让美军长长记性收敛霸道行径,然而,国民政府却视此为讨好美军的机会,称美军驻防合法正义“并不侵害我主权”。
不但高调参加美方“安平事件”追悼会,还在天津为“安平事件”中死亡的3名美军举办声势浩大的千人追悼活动,要求活动参与者携带写有“盟军安平殉难将士英魂”的挽联花圈,以展示自己的“忠心”。这些超常规的优待是被驻华美军奸淫虐杀的中国人所无法享受到的。
与之前低调处理美军犯罪事件不同,这次国民政府公开站台,仿佛在向美军承诺“一切由我善后”。正是这种姿态助长了驻华美军的嚣张气焰,使得后来的“景明楼事件”等诸多惨案成为可能。
出卖司法主权换取军事独裁
1942年,美国与英国签署了《美国访问部队法案》,规定英国无权对美国军事人员提起刑事诉讼。同年,美国也向国民政府提出了签订同类协议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于1943年5月21日签署《关于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换文》,该协议规定,在华驻扎的美国海陆军人员如触犯刑事罪款,应由该军军事法庭及军事当局裁判,协议有效期为“战争期间及战后六个月”。
在抗日战争的特殊历史背景下,中美作为抗日盟友,效仿美英签订此类协议原本是符合国际惯例的正常举措,但国民政府隐瞒了该协议与美英法案的不同。
在美英法案中,英国拥有“身份鉴定权”以及“搜查、逮捕和拘留权”,驻英美军需要先出具指定文件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再由英国鉴定其是否可免于起诉;且不论其身份是否属实,英方都可依据英国法律对其进行逮捕、搜查和拘留。
国民政府并非对此一无所知,谈判期间,美国驻华代表文森特在其汇报进展的信中写道,“中方代表看了我们同英国签订的法案,希望加入‘中方拥有鉴定美军身份以及逮捕、搜查、拘留权利’的条款。经过讨论,他已放弃这种要求,他也坦率地告诉我,提出这样的要求只是出于‘面子’原因,并非实际需要。”
国民政府因此放弃了应有的司法干预权,如清政府那般重新给予美国“治外法权”,令受害者们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追求正义。
这份不平等协议原本会在抗战胜利6个月后自动失效,但国民政府却在1946年主动提出将有效期延长至“在华美军全部撤离后为止”。那么,国民政府希望美军何时撤离呢?
1946年12月,国民政府国防部撰写了一份名为《驻华美军撤退之利害分析与对策》的报告。该报告反对美军撤离,并提出了一个计划:在有美军驻扎的地区,通过保护各党派的权利和地位,逐步培养各党派对美军产生依赖,以促使其同意美军长期驻扎。报告还指出,“虽然美军撤离后对我国外交和内政稍微有利,但对我军事上则有大害”。
这表明,对于国民政府而言,重要的不是中国的内政、外交,也不是中国民众的安全,而是依靠美军维持军事独裁统治。
值得庆幸的是,国民政府的计划没有实现。然而,时至今日,在有美军驻扎的地区,依然上演着国民政府时中国所遭受的苦难。譬如,韩国政治派系的确已经对驻韩美军产生了依赖,连总统大选都要看美国的脸色;那里的美军也依旧重复着酗酒、劫掠、奸淫、肇事的恶习,蹂躏着当地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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