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及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第十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40项)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6项)及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94人)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5〕77号)精神,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制定传承和保护计划,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工作,推动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弘扬中华优秀

传统文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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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

助编:高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