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和市政府有关封闭城市管网覆盖区地下水取水工程、打击盗采地下水行为的工作部署,维护彰武县水资源管理秩序,经县政府决定,由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务有限公司组成打击盗采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城市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除应急用水或对水质有要求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凿井、取用地下水资源。需要取用地下水资源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申请,并按照取水证规定进行取水,无取水许可证的自备水源井,一律依法封闭。
  二、即日起,对全县范围内盗采地下水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洗车场、洗浴业、餐饮业、游泳馆、宾馆、工业企业等盗采地下水行为,以及排查建筑工地、市政、园林绿化等地下水取用水户,建立完善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台账。

三、未经许可擅自开凿地下水源井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拆除地下水源井供电、取水设施,封闭水源井,依法接受处罚。未按规定封闭地下水源井或封井不符合要求的,由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依法进行封闭。

四、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对盗采地下水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18-7733430
  邮箱:zwxszdd@163.com
  特此通告!

彰武县开展打击盗采地下水

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