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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日前,湖南省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对浏阳市鑫禧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长浏)应急罚﹝2023﹞烟花爆竹监察大队-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长浏)应急罚﹝2023﹞烟花爆竹监察大队-4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3-03-03处罚内容决定给予责令停止生产、 并处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5.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违法事实:2023年2月14日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对浏阳市鑫禧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旭辉生产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许可擅自进行烟花爆竹生产:浏阳市鑫禧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经湖南安泰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进行评价:浏 阳市鑫禧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旭辉生产区正在整改中,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该 企业旭辉生产区未在 2021 年 12 月 8 日浏阳市鑫禧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许可延期 范围内。旭辉生产区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2021 年 11 月 1 日过期失效。现场检查 时发现旭辉生产区 18 号组盆串引间 2 名女职工正在从事小神鞭包装作业,现场存放有半成品 20 件,已包装的成品 6 件,经核实还没有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 量基准(2022 版)》第一章第二节第二条第(一)处罚机关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81MB1550071U数据来源单位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81MB1550071U